第226章(第3頁)

  “以上是我方針對被告方三家媒體所出示的證據。”

  “.….”

  在蘇白陳述到這裡後,楚長河微微點頭:

  “這些證據都已經經過了物證局的鑒定。”

  “合議庭已經了解。”

  “那麼作為被告,西區都市媒體,西區民生媒體,天娛媒體對于這些證據有沒有什麼異議?”

  三家媒體,其實在法院送達傳票的時候就已經和蘇白進行過了提前的溝通。

  并且配合其調查。

  目前的情況是,三家媒體都已經清楚自己的确做了錯誤的事情。

  證據确鑿,還能有什麼異議?

  肯定是沒有什麼其他異議的。

  三家媒體的委托律師對于本案有着很清晰的認知,那就是最大程度的減少他們的損失。

  至于其他方面.…承認錯誤就可以了。

  并且更重要的是,他們就算是想反駁。

  能反駁的了嗎?

  對方出示的是客觀的事實證據,他們能怎麼反駁?

  來否認對方出示的客觀證據,讓法官不采納對方的客觀證據?

  這些對于他們來說根本做不到!

  所以面對着确鑿的證據,三家媒體的委托律師,也沒有辦法去反駁。

  沒有異議,是這三家委托律師的共同說辭。

  在這三家媒體的委托律師發言過後。

  楚長河作為審判長,扭過頭又轉身詢問了蘇白的訴求。

  “被告方的三家媒體,對于原告方提出來的證據并沒有什麼其他異議。”

  “那麼,原告方對于三家媒體的造謠,對你方造成的損失,有沒有什麼訴求?”

  聽到審判長的詢問,蘇白微微點頭:

  “有的。”

  三家媒體造謠是對于名譽上造成了損失。

  在當時的情況下造成的名譽嚴重性不言而喻。

  很嚴重!

  但是這種嚴重性,要看造成了多麼嚴重的客觀事實後果。

  在這場案件當中,白君律師事務所的損失這一點是不好進行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