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我方針對被告方三家媒體所出示的證據。”
“.….”
在蘇白陳述到這裡後,楚長河微微點頭:
“這些證據都已經經過了物證局的鑒定。”
“合議庭已經了解。”
“那麼作為被告,西區都市媒體,西區民生媒體,天娛媒體對于這些證據有沒有什麼異議?”
三家媒體,其實在法院送達傳票的時候就已經和蘇白進行過了提前的溝通。
并且配合其調查。
目前的情況是,三家媒體都已經清楚自己的确做了錯誤的事情。
證據确鑿,還能有什麼異議?
肯定是沒有什麼其他異議的。
三家媒體的委托律師對于本案有着很清晰的認知,那就是最大程度的減少他們的損失。
至于其他方面.…承認錯誤就可以了。
并且更重要的是,他們就算是想反駁。
能反駁的了嗎?
對方出示的是客觀的事實證據,他們能怎麼反駁?
來否認對方出示的客觀證據,讓法官不采納對方的客觀證據?
這些對于他們來說根本做不到!
所以面對着确鑿的證據,三家媒體的委托律師,也沒有辦法去反駁。
沒有異議,是這三家委托律師的共同說辭。
在這三家媒體的委托律師發言過後。
楚長河作為審判長,扭過頭又轉身詢問了蘇白的訴求。
“被告方的三家媒體,對于原告方提出來的證據并沒有什麼其他異議。”
“那麼,原告方對于三家媒體的造謠,對你方造成的損失,有沒有什麼訴求?”
聽到審判長的詢問,蘇白微微點頭:
“有的。”
三家媒體造謠是對于名譽上造成了損失。
在當時的情況下造成的名譽嚴重性不言而喻。
很嚴重!
但是這種嚴重性,要看造成了多麼嚴重的客觀事實後果。
在這場案件當中,白君律師事務所的損失這一點是不好進行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