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第10頁)

  “我方要求其對我方進行公開道歉,其中包括短視頻平台和社交媒體平台。”

  “公示的道歉時間不低于一個月。”

  “另外,成功律師事務所和我方白君律師事務所進行的不正當競争。”

  “涉及到了诋毀我方商譽的情況。”

  “對于這種情況,我方要求,被告方成功律師事務所承擔我方的賠償責任問題。”

  “并且請求法院能夠判定被告方成功律所進行不正當競争的主要負責人李明和餘成兩人涉嫌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

  “吊銷其律師職業執照。”

  “要求被告方成功律所暫停兩個月的營業。”

  被告方席位上,李明和餘成兩個人在一開始聽到蘇白前面的陳述,心裡還有些緊張。

  因為根據蘇白的陳述,能夠看的出來,現在原告已經掌握了充足的證據。

  這場庭審,他們很有可能敗訴。

  但是聽到後面的陳述,兩個人心裡完全都沒有緊張的情緒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氣憤,這種氣憤是惱羞成怒。

  為什麼由緊張變成了氣憤?

  那需要聽聽,原告方律師要求的是什麼!

  原告要求讓他們兩個人吊銷律師執照,并且要求成功律師事務所停止營業兩個月!

  在這裡還要求他們進行賠償,雖然沒有提賠償的金額,但是這個賠償的金額不會過低。

  因為他們涉及到的是不正當競争,所以賠償的金額要比造謠高上很多。

  這屬于什麼?

  這屬于已經斷送了他們律所,還有他們兩個人的個人前程!

  面對這蘇白提出來的訴訟要求,餘成當即開口反駁:

  “審判長,我方認為這個訴訟要求完全的不合理!”

  “涉及到不正當競争主體應該是律所!”

  “為什麼要涉及到吊銷個人的律師執照?”

  “原告方所陳述的這一個訴訟要求完全的不合理。”

  “我方申請駁回!”

  聽到餘成這麼激動的語氣,蘇白當即開口回應:

  “請被告方委托律師先不要那麼激動。”

  “這是在庭審當中,是我方在陳述我方的訴訟請求當中。”

  “在這個過程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