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激烈的争吵,鬧分手。
随後,受害人遇害。
具體詳細的過程是,男方因為和女方鬧分手。
于是想要緩解他們之間爆發的巨大矛盾和沖突。
男方提出了想見女方,約了一個地點。
然後在相約的地點,女方遇害。
詳細的情況,蘇白大緻看了一眼。
男方表達,他在約見的地點根本就沒有見到女方。
更不可能去殺害女方。
而且.…
他和女方的關系非常的好,非常的親密,完全沒有殺害對方的理由。
他當時也隻是抱着去緩和矛盾的目的,去約了女方在某某地方見面。
可是沒有想到會出這種事情.…
從主觀以及一審卷宗内的詳細情況來講,蘇白認為,男方的陳述有着一定的依據。
可是從證據上,怎麼說呢.…
事後在執法方調查的時候,找到了男方殺人的作案工具!
并且通過各方面來看,男方有着最主觀的作案動機和作案嫌疑,并且還有着作案時間。
各種情景加在一起。
證據确鑿。
一審判決男方死緩。
按理說,這個案件證據确鑿,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可是關鍵點在于.…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那名男大學生,一直否認自己沒有殘害自己的女友。
作案工具他根本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不清楚是怎麼從他那裡找到的。
男大學生一直喊着冤枉,希望法律能給他一個公正的判決。
可是.…
法院并沒有采納其觀點,而是依靠着作案兇器等主要關鍵性證據。
判定了那名男大學生一審死緩。
怎麼說呢。
蘇白覺得這個案件涉及到的情況比較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