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彎推門走進了蘇白的辦公室。
“蘇律師.…”
“我找到了一個好案源!”
蘇白正在整理着材料,擡頭看着李雪珍小臉上洋溢着興奮的表情。
笑了笑開口:“什麼好案源?”
“該不會又是什麼兇殺案,謀殺案,還有死刑案吧?”
“是哪種類型的刑事案件?”
“不是不是.…”
李雪珍把頭搖的和撥浪鼓一樣:
“這一次不是刑事案件,而是商标侵犯案件!”
“商标侵犯案件?”
“對!”
“蘇律師你看看,這個案子裡面涉及到了個人的商标侵犯。”
蘇白接過李雪珍手裡面的材料大緻的看了一眼。
事實和李雪珍說的差不多,這個案子的确不是刑事案件,而是商标案件。
并且涉及到的情況非常的麻煩。
在這個案子中,涉及到了一名外國的體育名人,中文名為喬丹。
喬丹在籃球賽事有着非常高的聲譽。
在國内有很多的粉絲和很高的知名度。
可是其中文名字在國内被注冊為商标。
廠家利用其在國内的粉絲和知名度對外宣傳時一直使用的是喬丹體育的名号。
并且商标都用喬丹的經典體育名場面,空中飛人。
其廠家,多次受到喬丹等代理人的提醒和律師訴訟。
但是仍然繼續使用喬丹體育這個商标,并且利用喬丹在國内的聲譽進行宣傳,從事商業活動。
在這個案件的材料中,還有一些部分調查。
調查的結果是,很多國内人員,在聽到喬丹體育以及喬丹籃球鞋等商品時。
下意識的會認為,這個喬丹體育就是喬丹本人同意的,或者說授權的廠家。
可事實上,這個喬丹體育有限公司與喬丹本人并無任何之間的關系。
雙方也沒有簽訂任何的協議和其他委托。
單純的就是這個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拿着國外體育名人喬丹的形象進行宣傳和牟利。
涉及到了嚴重的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