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棟這個案子,關系到一個非常具有話題性的内容——
醫院亂開藥,開出天價藥等情況。
說實話,這種情況并不算是少見,但是像李棟的這種情況非常的少見!
無論是為了救妻,私自刻公章,還是醫院方面的亂開藥,開天價藥,以及醫院内有醫生進行暗示行為。
這三點,無論哪一點單,拎出來都非常的炸裂。
足以上熱搜。
因為醫療是普通民衆所關心的民生問題。
很多人都是普通人,看不起病,如果成為了一件難事,怎麼辦?
所以李棟的這個案件關注度還是相對來說比較高的。
當然.…在沒有開庭審理之前,短視頻賬号上發布的隻是一些簡單的内容。
并沒有詳細的經過。
但就算是這樣,也是引來了很多粉絲的關注和媒體的轉播。
此外,陽市中級法院也在開庭審理前,同意了蘇白的申請公開審理。
庭審場上。
在工作人員将各方引入庭審席位後,合議庭入場。
審判台席位上。
作為審理本次案件的審判長,魏國明在開庭之前就對本案進行過簡單的整理。
在這個案件當中,總體來說,李棟是有罪的。
因為李棟私刻公章的犯罪證據非常的清楚,證據鍊也非常的完整。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詐騙的金額也沒有任何的問題。
通過這一點來看,這個案件李棟及其委托律師唯一能做的就是減刑辯護。
由于一審還涉及到尋釁滋事,在魏國明看來,三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在一審判決中沒有任何的問題。
不過.…
魏國明也非常的清楚,在一審案件中,這個尋釁滋事判的有些不妥當。
但是!
二審如何判決,那需要上訴方,也就是李棟的委托律師如何進行表達。
看上訴方的訴求是什麼。
想到這裡魏國明作為審判長,敲響法錘,緊接着繼續開口:
“本案案由:上訴人李棟,認為在一審當中,量刑不符。”
“并且有些罪名并不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