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有一點.…醫院方面的陳述太牽強了!”
“+1+1,醫院方面有錯,好好認錯,好好整改不就行了,還非要在這裡嘴硬,不承認自己的錯誤。”
“到時候大家都去小程序裡面反映反映!”
“哈哈,可以可以!”
“.….”
另一邊,庭審場上,在審判長的示意下,蘇白也開始做起了法庭陳述。
這一次蘇白做的法定陳述是從減刑答辯上進行陳述的。
在整理好自己面前的資料後,蘇白緩緩開口:
“審判長。”
“對于這個案子,我方在犯罪事實方面已經陳述過很多次,認罪認罰!”
“無論判決什麼樣的結果,我方都認同。”
“同樣,我方也有想要表達的内容。”
“李棟,身高一米六九,年齡三十四,做着體力勞動。”
“每個月的月收入不到一萬。”
“使用假公章,每次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時候,在實在拿不出醫藥費的時候才去使用假公章進行繳納醫藥費用。”
“而林文傑給肖春梅,也就是李棟的妻子開的藥物,每個月的平均用藥費用在一萬二左右,加上其他的,一共在15000左右。”
“在這裡,我方并不想過多的去陳述,林文傑開高價藥的這一件事情。”
“而是我方想陳述,按照李棟的收入和勞動來講,他實在是支付不起這麼高昂的醫藥費用。”
“兩人組成家庭,肖春梅又沒有收入來源,其還有在上學的孩子。”
“家庭的開銷也非常的大。”
“法律無情人有情,如果李棟被判刑嚴重了,那麼,他的家庭将會失去一個主要的收入來源,而造成家庭的破碎。”
“在李棟的整個犯罪行為當中,他并沒有主觀的去侵害他人個人的權益。”
“也就是說,并沒有主觀上的傷害他人的行為。”
“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講,李棟犯罪是有着能夠被大衆所接受的原因的。”
“基于這一點.…我希望審判長在判定刑期的時候,能夠考慮到以上。”
“在對李棟進行判決。”
一般情況下,審判長對于犯罪人員的判決是需要從多方面進行考慮的。
也是需要從多個角度進行切入的。
犯罪動機,犯罪原因,犯罪危害程度。
這是這些都是需要考慮到的情況。
李棟詐騙,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