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後續可以大概率能夠審判李小果。
這一點,李雪珍跟着蘇白打過那麼多起案子。
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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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章
庭審公開打臉現場,進行深入調查!
段召作為吳小潔案件的檢察官。
在陳述刑期方面對于被告四人的認定是非常嚴重的。
并且也闡述了兩點客觀的事實——
第一:有團夥作案行為。
第二:是針對未成年人的侵害。
這兩點,都是加重情節的重要條件!
所以從段召的角度來講,這個刑期的推薦和判決非常的合理。
而審判長席位上。
曹川在聽到段召的陳述内容,表情平淡,并沒有太多的表态。
而後又讓被告人開始描述其犯罪場景和犯罪主觀意願。
以及具體的犯罪經過。
被告人,也就是林龍等人,開始詳細的描述犯罪經過和犯罪細節。
不過.…
林龍等人所描述的犯罪經過和犯罪細節都是經過了對口供等行為的。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在先前,他們已經整理出來了一套詳細的作案經過和詳細的作案細節。
在整個犯罪過程當中。
每個人都有對應的身份,隻需要将其代入即可。
所以在這一點的陳述,上四人的口徑完全一緻,在邏輯上也不存在任何的問題。
在陳述完相應的犯罪經過和情況等,四人也都進行了認罪認罰。
雖然說.…
剛才在公訴人的陳述中推薦他們的刑期都非常的重。
但是.…被告的幾人,也都是相信李小果的家人有能力把他們給撈出去。
或者說,有能力,并且會把答應給他們的事情都承諾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