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第9頁)

  “.….”

  蘇白聽到李雪珍的話默默點了點頭。

  這一點他知道,要不然的話也不會在庭審上直接表述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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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1章

法官的錘子落下來,小李:送人喽!

  其實從犯罪動機上來講,為了謀取劉學偉的财産。

  或者說為了不讓謝麗蓉,在婚姻中遭受到重大的損失,謝安将劉學偉殺害的可能性。

  要遠比因為謝麗蓉的謊言産生情緒上的激動,将劉學偉殺害的可能性,大的多的多。

  因為從法定情節以及現實情景的角度來講,就算是激情犯罪和憤怒犯罪。

  總不能因為一點點很小的矛盾就展開犯罪行為吧?

  而且這種很小的矛盾激化并不是面對面進行的激化。

  這種情況下,一般人都會有一個冷靜期。

  從謝安家到劉學偉家,有一個小時的路程。

  這一個小時中,并沒有産生任何的其他的矛盾。

  而且謝安也并沒有使用電話和劉學偉進行過聯系,溝通過這件事情。

  直接就把人殺了?

  這合理嗎?

  這根本不合理!

  無論從哪個角度上來講,都不現實和不合理。

  殺人一般都是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據的。

  從謝安的口供陳述上來講,他并沒有充足的理由,也沒有充足的依據。

  更多的可能是,謝麗蓉在和劉學偉的争吵中,劉學偉提到了離婚。

  并且提到了财産的分割問題。

  這也就導緻了,讓謝安産生了殺人的想法。

  至于謝安為什麼冒着故意殺人,被判死刑的風險殺害劉學偉,這一點隻能從謝安自身的原因去找。

  原因無外乎兩點——第一,接受不了财産的損失。

  第二,自身沒有了活下去的念頭或者是活不下去了。

  想要給謝麗蓉留下一些東西。

  或者是有其他的隐情,導緻了謝安不得不将劉學偉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