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庭審流程走完,審判長直接讓原告方,在庭審上出具證據,并且表明一下自己的訴訟申請。
原告方席位上,蘇白簡單的陳列了證據,并開口陳述:
“在本案當中,來海銀行在第三方平台,上線了自己的保本理财産品,具體名稱為來海保本理财。”
“這一理财産品得到了第三方平台的大力推廣,而且給出的保本理财利率非常的高,遠超通常銀行給出的保本理财利率。”
“這也吸引了衆多的投資人進行投資,其中也包括我方的當事委托人。”
“按照法律規定,保本理财應當給予理财當事人保護本金的責任,可是來海銀行,卻沒有盡到義務。”
“在我方當事人保本理财到期以後,想要進行兌付,卻被告知我方的保本理财本金全部損失。”
“保本理财的本金全部損失是什麼情況?”
“按照法律金融有關條例的管理規定,保本理财要保證投資者和理财人的本金。”
“這是有着明文規定的。”
“來海銀行不兌付我方的理财産品本金及其利息。”
“這嚴重損害了我方當事人的财産權益和法律權益,我方要求來海銀行對于我方進行賠償,歸還本金以及利息。”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這一次庭審的委托和陳述。”
蘇白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内容陳述的非常的清晰。
簡單來說,就是來海銀行沒有按照法律要求來進行兌付。
打官司,是為了要求來海銀行支付應當對于他們委托人,當事人應當兌付的本金和利息。
在聽完蘇白的陳述後,審判長扭頭看向被告人席位。
“被告,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你方有沒有需要進行陳述的。”
餘曼春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平靜的擡頭看向原告方席位,然後開口:
“審判長,我方申請駁回原告方的所有訴訟請求。”
“并且我方認為我方沒有任何的責任,不承擔任何的賠償。”
在這話一說出來,原告人席位上的姜維瞬間就不淡定了。
啥意思,說這話是啥意思?
他的本金全部都給爆雷了,買的保本理财産品現在一毛錢都不想賠償,還不想承擔任何的責任?
這不耍無賴嘛!
隻是還沒有等姜維開口,餘曼春就繼續翻了翻證據材料開口:
“審判長,我方要提交新的證據。”
“在剛才的證據交流環節,我方已經看過對方的證據了。”
“對于對方提交的保本理财證據,以及購買的是保本理财産品這一點我方并不認同。”
“我方提交的證據則是,當初原告方購買理财産品中具體的協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