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第4頁)

  在這場庭審中審判長很快就林峰等人作為被告的罪行陳述完畢,緊接着開始讓公訴人陳述推薦的刑期。

  公訴人對主要人員,林峰,于晚東,孟子建分别推薦刑期為無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

  在公訴人陳述完畢後,林峰等人的委托律師又進行了辯訴,辯訴的主要點是認為公訴人推薦的刑期過重,希望能夠減輕刑事處罰。

  但是.…

  法院并沒有進行采納。

  而是依照着公訴人推薦的刑期,判定林峰無期徒刑,于晚東十二年有期徒刑,孟子建十年有期徒刑。

  在面對判決結果的時候,林峰是最慌張的。

  無期徒刑對于他來說太長了。

  他還很年輕,未來的人生還很長,這一次判決了無期徒刑他至少要在監獄中待十年以上。

  以後怎麼辦?

  想到這裡,林峰開始猛錘自己的腦袋,他就不應該聽自己狐朋狗友的那些話去投資什麼高級金融币。

  如果不聽.…遇到自己現在的家庭雖然說不能達到頂尖水平,但是在上都成為一名上級階層者,還是一件很輕松的事情的。

  可是現在呢.…

  現在自己成為了階下囚!

  實際上,被告中林峰并不是最後悔的,最後悔的是來海銀行的董事長于晚東。

  于晚東此時面無表情,相比于之前,看面色來講,老了至少有十歲。

  他原本是來海銀行的董事長,沒出過什麼事,沒有什麼問題。

  林生當初安排林峰來他們銀行他也同意了,以為可以借此結交林生這個人脈。

  可是誰能夠想到林峰竟然捅出這麼大的簍子,竟然敢捅出這麼大的簍子!

  如果早知當初,于晚東絕對不會同意林峰來到他們銀行。

  可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原本自己還是來海銀行的董事長,可是現在不僅來海銀行面臨着破産的情況,自己也面臨着牢獄之災。

  想到這裡于晚東不禁為前後的對比,流下了渾濁的淚水。

  .….

  庭審結束。

  走出法院的李雪珍小臉上寫滿了興奮,判了判了!

  這幾個主要犯罪嫌疑人終于都判了!

  美滋滋呀!

  隻是可惜,非法集資這個罪名最高隻能夠判到無期徒刑,要不然林峰面臨的将會是死刑!

  不過話說回來。

  在涉及到金融案件時,很難判決死刑。

  這也是法律所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