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第6頁)

  要不——

  還是找個正常點的大哥帶吧。

  “這遊戲也太真實了……”

第1065章

安置計劃

  24小時的封禁并不算漫長。

  隻不過讓楊教授沒想到的是,24小時之後還有72小時的物理禁閉,頓時讓原本抱着“不過如此”想法的他感到了一絲絲法律的威嚴。

  嚴格意義上來講,24小時掉線懲罰是《玩家手冊》上對于違規遊戲行為(比如安全區PK)的上線封鎖措施,而後者則是曙光城自己的關于“公共場所鬥毆”治安管理處罰條款。

  是的。

  玩家不但得遵守玩家的規則,還得遵守NPC的法律法規。

  前者大概是由不可控力強制執行,相當于“規則的力量”,就算是T0玩家也會被秒殺。而後者則是由當地的暴力機關自主執行,具有一定的可操作空間,可以申訴或者找律師幫忙,就如NPC觸犯法律時一樣。

  合理推測,如果實力足夠強的話,殺光警衛越獄也是可行的。

  隻不過由于這座看守所大概是位于安全區内,在越獄的一瞬間就有可能觸發《玩家手冊》的條款,從而導緻數罪并罰。

  順便一提。

  由于玩家的特殊性,玩家坐牢和其他人也不太一樣,除去每天8小時的固定扣除,僅上線時間才會計算刑期。

  如果當天不上線打卡,8小時的固定扣除也會被取銷。

  而在此期間就算自殺也沒有用,甚至會被視為逃避懲罰的惡意違規行為。

  刑期一旦超過二十年,遊戲資格就被默認收回了,并且失去再注冊的資格。

  所以哪怕想幹可能紅名的事情,也最好不要在安全區裡做。

  否則很可能同時被GM、NPC以及愛好正義與和平的玩家“建立秩序”。

  “哎……沒辦法了。”

  望着冰冷的鐵窗,雷電法王楊教授歎了口氣,姑且是将鑽空子的想法放在了一邊。

  主要是沒那個必要。

  72小時減去8小時還剩64小時,每天打卡一次8天就能出獄,老老實實坐牢的話兩天半就能從這鬼地方出去了。

  聯盟的法律不算嚴苛,還是别節外生枝比較好。

  然而就在楊教授已經認命了的時候,蹲隔壁牢房的爺傲卻并不消停。

  這小鬼一醒來就抓着鐵栅欄晃的擱吱吱響,不但用腳踹着牢房還用極緻的嘴臭向看守所的警衛挑釁着。

  “喂喂喂我說你們這些NPC,到底有沒有一點自覺?老子可是玩家唉玩·家!知道這意味着什麼嗎?本大爺可是不·死·之·身哦,爺可以失手無數次,而你們隻能失手一次,識相點就趕緊把爺放了,懂?”

  “……”

  “喲喲喲,行啊,不放人是吧!切,我看你們是敬酒不吃吃罰酒了。等着吧!等爺出去了就一拳把你們管理者搏鲨了!我可是知道的哦,你們的緻·命·弱·點~,等着重啟服務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