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4頁)

省教育廳不識人間疾苦啊。

這辦法肯定更能杜絕作弊現象,可在本縣考,學生能住學校宿舍,能回家,高考三天的開銷不會很大。

窮家富路,一出門兒吧,必須的開銷就打不住。

對學校來說也是一筆開銷,組織車接送,操心學生晚上住宿!

住招待所不現實,去外縣考試的,倒是能商量下借考場學校的宿舍。

夏曉蘭拿到自己的準号證,考場是‘河東一中’……啧,梁歡讀的學校吧,也是樊鎮川的兒子在的學校。這倆人都不參加高考,這時候應該已經放暑假。

夏曉蘭已經大意疏忽一回,實在不想陰溝裡再翻船,決定讓鵬城的李棟梁立刻趕回來。

時間上也來得及,這才5号呢。

孫校長問夏曉蘭7号那天怎麼去考試,夏曉蘭想到河東縣那鬼地方,實在不放心住招待所,就說聽學校的安排。

“其他人晚上怎麼住,我都一樣,不用搞特殊化。”

那咋可能呢!

同樣是住宿舍,别人住多人間,夏曉蘭肯定要住單間的。

要不,讓兄弟學校騰一間教師宿舍出來?

孫校長看着夏曉蘭打着石膏的手,就犯愁,恨不得自己去替代夏曉蘭受傷。

“對了,撞你的人呢?他們騎車在街上橫沖直撞,可不能就這麼算了!”

孫校長後知後覺,才想起夏曉蘭是被人給撞傷的。那些人知道他們撞了啥人嗎?騎個破自行車有啥好嘚瑟的,在孫校長心中,幾個人捆在一起都不如曉蘭同學一根手指頭值錢!

孫甜見到了‘車禍’發生,也見到了葛劍打人,她知道這場‘車禍’别有隐情,要不葛劍不會這樣。

她胸脯起伏,想告訴孫校長,卻見夏曉蘭沖她眨眼睛——不能說?為啥啊!

孫甜把話憋回去,聽見夏曉蘭特别輕描淡寫糊弄着孫校長:

“不撞也撞了,您就是把他們手打斷,也不能讓我的傷一瞬間就康複呀……算了,不追究了。”

……

真的不追究嗎?

真是意外,夏曉蘭隻能捏着鼻子認了,誰叫她運氣不好。

可是人為,不追究的那叫夏聖母,不是她夏曉蘭!她心底的怒火在燒着,想到那幾個人要生生弄斷她的手,夏曉蘭就想自己拿棍子把對方手腳全部敲斷,以牙還牙!

她沒有告訴孫校長,是因為把他們交給派出所也不好取證。

對方可以堅持說是意外,說手腕骨裂是她自己摔的,當時一撞車現場那麼混亂,有人按住她肩膀,有人踩手,有人假裝要扶她,卻是在遮擋視線——連孫甜都沒看清,葛劍也是聽見她呼痛才叫人。

這群人幹這種事,肯定很有經驗,如何狡辯也有經驗。

夏曉蘭不是不相信派出所的公正,但趙剛一事就是前例,讓趙剛坐牢根本沒意思,幕後指使趙剛的人還是受不到懲罰。

這一次,她準備自己來!

在醫院又是拍片,包紮,打石膏,還吃止痛藥試驗藥效,折騰了大半天回到一中門口都很晚了。

夏曉蘭說自己還沒吃飯,黃嫂婆婆小跑過來,讓她去新店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