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塊錢!
夏曉蘭重生前完成的最後一個并購案,價值超過1億,用的就是右手簽合同。
重生了,換了一副身體,她夏曉蘭的右手難道就不值錢了?
上輩子,她是替公司幹活。
這輩子,她相信能為自己簽價值1億,甚至更多的生意合同!而這些人,為了區區的1000塊,差點毀了她的右手。
夏曉蘭冷笑,“給錢讓你們辦事的人,能找出來嗎?”
混混看見她打着石膏的手臂,艱難點頭。
為啥要留下他,肯定是要找雇他們辦事兒的人。找到人後,他也不會有啥好下場,可他現在不找,馬上就沒好下場,知道是飲鸩止渴也沒辦法,他現在隻求能喝一口水!
這人不知道名字,卻記得雇主的樣子。
夏曉蘭一聽那描述,就覺得熟,當然究竟是不是,還得看見真人才知道。
混混說約好了剩下的錢事成之後給,就在省城南面一個小學後巷見面,那地方晚上時連個鬼影子都難見,幹點見不得人的勾當正合适,很僻靜!
因為不知道啥時候能成功,見面的時間也不定,不過事情辦好了會在巷口電線樁子上綁個紅布條。一看見這紅布條,就知道晚上9點有約。
這一套套的,還很缜密。
現在把人送去派出所報案,請公安在那裡守着,到時候誰來赴約,誰就是幕後主使。
好像能懲治到對方了?
夏曉蘭心裡那團火還燒的厲害,她已經不滿足這樣的辦法。她就是個骨裂,雖然影響寫字,整體來說卻是輕傷,對方的量刑上或許不會很重。
關兩年就放出來,夏曉蘭依舊氣不順!
她不願意自己憋着,那就要把這股憋屈給發洩了,免得自己堵的難受。
“你還是不老實,我就不信你們隻收了一半的錢,卻不查查雇主的底細,事成之後賴賬,你們去哪裡找人?”
混混支支吾吾,半天編不出個像樣的理由。
女高中生不僅狠,還不好騙!
給錢的怕混混拿了錢不辦事,所以給一半。
收錢的怕事情完了,另一半錢拿不到。雙方都是不信任的,夏長征自以為辦事隐秘,從經常活動的城北跑到城南雇人就沒有痕迹了?混混也不傻,不摸摸夏長征的底,誰知道他們要對付的啥人。
夏長征就是城北一個小攤販,攤子擺了有倆月,不會瞬間消失不見,這才是混混肯接這單“生意”的原因。
能和小攤販結仇的,也不會是啥大人物家的女兒,他們才敢動手!
葛劍就要打斷這人的手,夏曉蘭叫住他:
“先留着他,晚上還有用呢!”
擺小吃攤的,除了夏長征,不會有其他人。
夏曉蘭審完人,才出去吃飯。黃嫂婆婆剛才聽見了後面有動靜,連看都懶得看一眼,夏曉蘭是個做事有分寸的姑娘,總不會在店鋪後面把人給殺了吧?
那些人把夏曉蘭弄成這樣,活該被打一頓!
“來來來,餓了不,來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