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第9頁)

至于唐元越拿來說服唐太太的“市長之女”身份,在唐缙雲眼裡也不甚值錢:

“大陸的官員在一個地方任職都沒幾年,這位湯市長也如此,在鵬城不能呆一輩子。”

幫不了裕華幾年。

這還建立在湯市長不倒台的前提下。

要是倒台就更慘了,什麼權力都是過眼雲煙,鐵打的官位,流水的幹部……哪有何家的幫助大,财富會縮水,卻不會毫無征兆就煙消雲散,何家是有點不如從前了,但近幾年還是沒問題的,畢竟香港的經濟又開始回暖了。

唐缙雲堅決不同意。

唐元越也是焦頭爛額,知道自己此時在夏曉蘭心中大概被扣成了負分,他也沒時間把分數給刷回來。

匆匆趕到酒店,好像沒解決什麼問題,唐元越丢下幾句話隻能離開。

夏曉蘭撇撇嘴,沒受唐元越的影響,還是按照自己的計劃一步步來。

她先找人打聽好何家事,香港就是這點好,有錢什麼事都能辦到。

然後夏曉蘭找人炮制了節奏精彩的新聞,哪個有錢人家裡都有一灘爛事,何家的事也大同小異,自诩是港城上流家族,教出的兒子不也照樣熊?

把新聞稿同時送往七八家報社,夏曉蘭就沒在管這件事。

有的報紙登了出去,有的報紙卻沒登。

總歸是有點效果,一直說調查卻沒有進展的警局請夏曉蘭過去。

好像是何家人想和解。

警察的态度也不算差,就是把夏曉蘭介紹給了何家的律師。

“有事好商量啦,事情鬧大了不好,何公子還不滿18歲,少年人一時沖動,也隻是想見一見夏小姐,并沒有惡意。不過夏小姐也受驚一場,這是何家給您的精神賠償。”

律師遞給夏曉蘭一張支票。

10萬港币,還真不少。

除掉她請私家偵探的錢,似乎還賺了點。

夏曉蘭把支票慢慢撕掉:“怎麼辦,我的精神受傷比較大,如果見不到何世恩過來道歉,我自己願意每天花錢請人報道何家的新聞,什麼時候錢花光了,什麼時候就停下……對了,我雖然沒有何家有錢,但也沒他們想的窮。”

在香港,從來沒有錢擺不平的事。

沒有錢的人要和有錢人叫闆,哪有赢的?

律師看夏曉蘭把10萬港币的支票撕掉,他也沒那麼意外。

從見到夏曉蘭真人第一眼起,他就知道10萬塊恐怕不能讓夏曉蘭偃旗息鼓。

氣度這東西是裝不出來的,這一看就不是缺小錢的人。何家是覺得這位夏小姐是内地來的,在香港人眼裡内地人很窮,什麼設計師的身份他們也不看重,還不是唐元越貪圖夏曉蘭漂亮才請她?

10萬塊打發一個内地女人也差不多了,現在香港普通人才賺多少錢一個月呢!

律師也是這樣想的,他來之前信心滿滿,認為10萬港币能搞定夏曉蘭,見了真人就知道要遭。

不缺錢,性情還剛烈。

律師也頭疼。

如果夏曉蘭願意,她還能自己踩着何芷彤的名頭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