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老,我要說的事都說完了,您看您有沒有要補充的。”
甯彥凡點頭,老爺子的涵養比茅康山好,北甯南茅,一個是急性子,一個是慢脾氣:
“我謹代表華國建築學會,來傳達學會對此事的态度——我們對小夏的遭遇感到憤慨,憤慨之餘,也要拿出解決事情的辦法。我将以華國建築學會常務理事的身份,親自緻電AIA總部,他們一天不糾正自己錯誤的判斷,這件事一天不會結束!”
學會對協會的碰撞啊這是。
華國建築學會,是不如AIA在國際上的名聲大。
AIA的名聲,又來源于它多年頒發的AIA金獎……相比之下,華國建築學會成立的時間短,因為各種原因,向來是關上門自己玩自己的,還是前兩年,才開始學國際建築圈搞設計比賽。當然,範圍也是限定在華國建築圈,沒有搞成國際獎項的條件。
說到底,還是國家實力不夠強,讓各行各業都無法和國際對接。
要搞個國際獎項出來很不容易,涉及到評選成本,頒發獎金……像普利茲克獎,獲獎者有10萬美元的獎金,它由普利茲克家族提供資金,根本不缺錢。
而普利茲克獎,并非是全球獎金最高的建築類獎項。
跟别人比影響力,比得起嗎?
不是華國建築師真的很差,也不是華國建築學會不知道主動與世界建築圈接軌,是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華國人都在考慮先填飽自己的肚子。國家處處都要用錢,怎麼可能把寶貴的外彙用在這樣的地方。
這樣的無奈,在很多年裡,不僅存在于華國建築圈,更存在于别的地方。
搞學術做科研的,接觸不到最前沿的知識,國際期刊資料都不能及時更新,還能怎麼辦?也的确是落後,隻能重複别人已經成功的實驗——說到底,華國此時的現狀就是貧窮,再加上他國對華技術封鎖。
建築,尚且不屬于高新技術産業,華國建築學會與AIA碰上,能取得成功嗎?
夏曉蘭不知道。
可能甯彥凡同樣不确定。
但現在夏曉蘭也沒有更多的選擇,就像她對埃裡克說的那樣,一些事總是要有人來做,她就是那個站在前面的鬥争者,幸運的是,她并非孤身一人在戰鬥!
1952:隐隐感覺不妙(2更)
美國。
AIA總部。
在收到了夏曉蘭的個人申訴抗議書時,AIA沒有引起重視,更多是一種生氣吧。
一個華國學生,是在質疑AIA的判斷嗎?
是什麼給了華國學生勇氣,是GMP紐約事務所的合夥人基辛格麼。
所以他們把事情通知了蒙德·道森。
如果華國學生和基辛格要把事情鬧大,AIA是不怕的,侵占他人設計,丢臉的又不是AIA,基辛格死不認錯,隻會丢更大的臉。
當然,出于謹慎,AIA還是為此詢問過蒙德,确認麗薩那邊對官司的應對。
麗薩自然信心滿滿,堅稱是自己的作品,不會對“小偷”妥協,堅信司法會給予她公正的判決。
生氣歸生氣,AIA就沒怎麼理會這封抗議信了。
AIA是很忙的,既然已經要決定上法庭,那就等着法庭宣判吧。
可才隔了兩天,AIA又收到了第二封申訴抗議信。
這封信,可比第一封信份量重好多——居然來自康奈爾建築學院,以麥卡錫教授為首的聯名抗議信,将AIA好一頓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