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第9頁)

但美國公民和外國人打官司,潛意識裡法官都會先保障美國公民的利益。

除非實在沒辦法了,證據确鑿,于法于情,都隻能判外國人勝訴——手裡還捏着設計圖,麗薩的聲援者們無比尴尬。

麗薩的匆匆離去,麗薩的敗訴,都讓他們有種自己被欺騙的感覺。

選出來的設計圖到底是誰的作品好像不重要了。

可能是夏曉蘭的。

可能是麗薩的。

麗薩的聲援者,不知道誰先帶頭丢掉了手上的牌子,飛快離去。

其他人也有樣學樣,丢牌子,扯壞了身上印有支持單詞的T恤,灰頭土臉的離開,有些人大概太憤怒了,嘴裡還罵罵咧咧。

倒不是罵夏曉蘭,他們的信任和情感被傷害了,麗薩的敗訴和不解釋,讓他們覺得自己很傻逼!

夏曉蘭哪裡會管這些人是走是留。

赢了官司總歸是喜悅的。

法庭宣判她勝訴,要求麗薩賠償她經濟損失5萬美元,名譽損失和精神損失補償20萬美元……這是很正常的,不可能原告說多少就是多少,法院也有自己的核實标準。

埃裡克認為麗薩侵占作品,導緻夏曉蘭丢掉了AIA超新星建築師獎項,這裡就至少損失5萬美元,還有夏曉蘭因為訴訟而耽誤的時間和金錢,這才計算出了10萬美元的經濟損失賠償費。不過法院給砍了個對半,畢竟沒有麗薩破壞,夏曉蘭也隻是入圍AIA超新星建築師評選。

入圍不是拿定了獎啊。

再有才華再牛逼,那獎項也不是穩穩當當放在那裡,等着夏曉蘭撿起來啊。

20萬美元的名譽損失和精神損失補償費也不少了。

此外,麗薩還要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法院的判決,會在報紙上公開刊登,這也是夏曉蘭堅決要求的。

麗薩服不服,會不會像律師邁爾斯說的那樣會上訴?夏曉蘭不在乎,不關心,來一次打一次,麗薩不過是從被鄙視一次,變成兩次、三次!

劉芬看着女兒被人高高抛起,有那麼多人為此歡呼慶祝,眼眶仍然是微紅的。

“真好啊……”

能赢官司真好啊。

為夏曉蘭作證的人也沒離開,除了哈羅德。

蒂娜在深深鄙視馬修:“你太愚蠢了,你居然當庭承認自己喜歡她,你腦子裡在想什麼?”

蒂娜想說,怎麼不能學一學哈羅德?

這可能就是成熟男人和馬修這樣年輕蠢貨的差距,連蒂娜都能看出來,哈羅德喜歡夏曉蘭,可人家就是能面不改色否認——想到哈羅德,蒂娜又想到和威爾遜夫婦的約定,一時間她也心煩意亂。

馬修漲紅臉,“這是失誤!”

不是發過誓要說真話嗎?

誰知道忽然問他這種問題。

Shit!他當時腦子裡在想什麼,幸好沒有輸掉官司,要不他真的犯了大錯!

可是蒙德·道森,又為什麼在最後關頭選擇說實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