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第9頁)

“您怕什麼呀,論輩分,您為長,他們要噓寒問暖,您就接着呗。”

反正她和她媽又沒啥要求着湯家人的,擺明了是湯家人有求于人。

有求于人,姿态本來就該放低一點,這是社會通行的準則啊,哪怕夏曉蘭辦事也這樣。要想不彎腰,梗着脖子達到目的,那得有永遠别求人的本事!

夏曉蘭自己能屈能伸,湯家人對她媽噓寒問暖讨好,她不覺得有啥奇怪。

倒是老湯有個妹妹曾走丢了,這事兒引起了夏曉蘭的注意。

挂了電話,她戳了戳周誠硬邦邦的胳膊:

“你讨好老丈人的機會來了,要不要抓住?”

周誠抓住她作怪的小手,“你的意思,我們先偷偷打聽下湯叔他妹妹的下落,有線索了再通知湯叔?”

夏曉蘭點頭,“有好消息再通知他呗。”

如果打聽到的是壞消息,要不要說,就要仔細想一想啦。

“行,我倆一起找,要先把當年走丢時的細節問清楚,有助于尋人。”

周誠說的是正理。

劉芬都不用問湯宏恩,湯家人很樂意幫這個忙,特别是湯春雷。

這是個積極求進步的“大侄子”,二嬸劉芬要問他小姑姑走丢的事,湯春雷很是激動。

周誠正在休假中,和夏曉蘭在哪裡都能膩歪,兩人瞞着湯宏恩見了湯春雷。

“小姑姑是在天安門廣場丢的,1959年大閱兵,我父母帶小姑姑看大閱兵,天安門廣場附近擠滿了群衆,就是把小姑姑放在地上換手的時間,小姑姑人就不見了。那年我才一歲,二叔是十六歲,他本來也要去看大閱兵的,大閱兵前一天生病發高燒下不了床,就沒去……小姑姑是1952年生的人,走丢那年正好7歲。”

在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前,絕大部分華國家庭都不止生養一個孩子。

有的兄弟姐妹間年紀相差挺大,并不僅是母親隔了多年才再次懷孕,可能是中間幾年生的孩子夭折了,根本沒機會長大,年紀太小了也就不序齒了。

像湯宏恩家,他哥比他大七八歲,1959年的時候,不僅已經結婚,連兒子湯春雷都已經一歲了。

湯宏恩也是少年人,最小的幺妹才7歲,比湯春雷這個當侄子的大六歲歲而已。

“那湯小姑今年也有36歲啦。”

36歲,不算老也不算很年輕,如果走丢的湯小姑順利長大成人,如今也是為人妻為人母的年紀。

孩子多大不好說,得看湯小姑結婚是早是晚。

生活過得是不是困苦不重要,重要是人得活着呀,活着就是最好的結果……一個七歲的小姑娘走丢了,就算被人收養了,也怕長大過程中生病夭折,以前的醫療條件又不好!

帶孩子去看大閱兵很正常。

把7歲的幺妹弄丢……湯春雷父母的心也挺大的,那種人擠人的場合,孩子是不能撒開手的。

但弄丢了湯小姑,肯定也不是故意的,一時的大意疏忽,造成了湯家很多年的遺憾。

可能湯宏恩自己也有自責,如果那天他沒生病,有他一起去看大閱兵,多一個人看着湯小姑,湯小姑可能就不會丢了。

這些都是夏曉蘭自己的猜測。

湯春雷抹了把眼淚,“小姑姑一丢,我們全家找,全村找,派出所也找。可大閱兵有太多群衆觀看,實在查不到小姑姑被誰帶回家了。全家找了兩個月沒消息,冬天時我奶奶就去世了,聽說死之前都閉不上眼睛,嘴裡念叨着要把我小姑姑找回來……我母親也很是自責,家裡人一提這件事兒,她就覺得是在責怪她,後來這就成了湯家不能提的禁忌。”

湯春雷還為他媽辯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