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不做數(第1頁)

方旭堯也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他二十三歲從父親的手裡接過方氏企業,從此以後,出現在衆人眼前的他都是一副不近人情的模樣。

隻有史寶娜回來以後,他才有了想要秀恩愛的想法,被媒體大寫特寫。

五年前,他二十七歲,在ktv的過道裡看見了一個被幾個纨绔子弟欺負的小姑娘,交錯的光線下,那個小姑娘的臉與記憶中的臉重合。

不出意外的,他救了這個小姑娘,順理成章的,他們在一起了。

他曾派人去查過這個小姑娘的底細,在娛樂圈這個大染缸中可以說是出淤泥而不染的存在。

在一起的第一個晚上,他就告訴過這個小姑娘和他在一起的三條規則。

一是他們的關系不能對外宣布,二是小姑娘不能借助他的勢力發展,三是不準懷孕。

小姑娘躺在他的懷裡,一雙眸子晶亮晶亮,她一一答應下來,還鄭重保證絕不違背。

既然這麼乖就代替娜娜陪自己一段時間吧。

沒想到,這一陪就是五年,五年來,除了自己身邊的人,鮮少有人知道他們的關系,蕭明月就這樣無名無分陪了他五年。

然而今天,他卻在新聞上看到了她和另一個男人的合照。

照片中,蕭明月穿着華麗的紅色禮服和西裝革履的黎昕并肩而立,她臉上的笑容是如此的幸福,刺痛了他的眼。

黎昕……呵!他方旭堯的女人是你可以搶走的嗎?

确定自己不想失去蕭明月後,他便派人去酒店将明月搶了回來,還派人去鄉下照顧蕭明月的外婆,以此來威脅她。

此時此刻的方旭堯正躺在沙發上等着蕭明月,很快,他便聽到了一陣腳步聲。

“我外婆呐?你把她怎麼樣了?”蕭明月氣勢洶洶地走進來,第一句話便是這樣。

看着蕭明月臉上的憤怒、恐懼、不安,方旭堯眼底的火苗頓起,他緩緩站起身,直直地看着她,四目相對。

“我隻是派了幾個人去照顧她,你隻要乖乖的,她就不會有事兒……”

方旭堯說着離她越來越近,蕭明月連連後退,直到脊背抵上了冰涼的牆壁,退無可退。

“你無恥!”

“我讓你看看什麼叫無恥!”方旭堯玩味兒一笑,将蕭明月困在了自己的雙臂之間,兩人的距離拉到了最近,唇抵在她的耳朵上,灼熱的氣息噴灑在她的脖頸,眼中的怒火帶有幾分眷戀,薄唇輕啟,語氣是以往從未出現的溫柔:“蕭明月,我想你留在我的身邊。”

蕭明月一把推開了方旭堯,漂亮的眸子裡盡是不解,“你這是什麼意思?當初我的眼裡隻有你,是你為了史寶娜,一點一點把我推走,我現在放棄你了,你又讓我回來。方旭堯,憑什麼?憑什麼你說想怎樣怎樣!我是你的寵物嗎?”

她說着,舉起了自己的手,那上面帶着一枚閃閃發光的鑽戒,亮得刺眼,“你看清楚了,我已經和黎昕訂婚了,我現在是别人的未婚妻,我和你之間已經徹底沒有關系了。”

方旭堯靜靜注視着那枚鑽戒,隻覺得礙眼至極,他抓住蕭明月的手,不顧她的掙紮,将鑽戒一點點取了下來。

“黎昕未曾帶你見過父母,這場訂婚便不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