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第10頁)

  不是比喻,而是字面意思。

  常有一個花魁除夜能拍出千兩的事情來。

  一般人,花百兩銀子,也就聽姑娘唱曲兒罷了。

  隻有妓院的姑娘,才是靠賣肉的。當然,青樓的姑娘年紀大了之後,也會賣肉,但是賣肉的姑娘和賣藝的姑娘們,是區分開的。尊卑貴賤,一看便知。

  而瓦舍,最初就是表演的地方,好比後來的西院。更豐富些,百家戲也有,雜耍也有。

  這梨園呢,是唱戲的。

  可因為古代這些藝人的地位極其低微,低微到了隻有達官貴人想要看。就是叫你當衆表演活春宮都必須演。不然就是個死。

  久而久之,這些地方就被人誤認為都是賣肉的。

  可這裡頭,其實夾雜了多少姑娘們的血淚。

  不像是現代的妓=女,古代的妓子們,更多是身不由己。從小就被賣進了這些地方。不從,隻有死。

  于是,漸漸的,竟是青樓這樣賣藝為主的地方,倒是顯得更高貴些。

  這裡,多數的女孩子都是從小買來教導的。一個個的,教授琴棋書畫。最不濟的,也是個跳舞或者唱歌好的。

  總有一技傍身。

  也有一部分,是罪臣家裡的女眷。那就更是值錢的貨色了。

  而葉楓,今兒就遇上了這樣一個女子。要是葉棗在這裡,就會認得出,這就是那一日在街上看四爺的那個女子。

  陳淑華,就是罪臣之女。從小被賣進了倚紅樓。如今已經二十三歲了。

  她始終不是花魁,可這些年,也給媽媽賺了不少錢。

  如今年紀大了,不再耀眼了,媽媽竟然要她接客……

  青樓女子,一旦開始接客了,那就不值錢了。很快,就會被送走。去下等的妓院裡伺候。

  她是罪籍,想要憑自己的本事離開這裡,是不必想了。

  隻有依靠旁人。

  可是往日裡不管是哪家公子,都是柔情蜜意。可隻要說起贖身來,竟無人敢應答。

  這一夜,她喝了不少的酒,靠在欄杆上想,是死了算了呢?還是苟且活着?

  她本該是金尊玉貴的官家小姐,如今卻混的這樣凄慘。

  “哎喲,這位爺喝的,這也太醉了。”一個小厮笑呵呵的甩手。

  “多謝你們,我們爺就是酒量淺了些。對了,你們這廚房在哪啊?我去弄點湯?”葉楓的小厮田子笑問。

  “哎,那呢,你瞧。”青樓裡的小厮指點道。

  田子看了看,就在樓下拐角處。便點頭應了。

  等他回去伺候葉楓,那兩個幫着扶着人的小厮就從陳淑華身邊過。

  “喲,這不是皎月姑娘麼?怎麼站這裡了?喝多了?”小厮有些輕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