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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紅梅本來是我弟弟楊少峰的未婚妻。
臨近婚期,弟弟出海捕魚時,發生意外葬身大海。
于紅梅傷心欲絕,日日買醉,為了安慰她,我也陪她喝。
一次我們都喝斷片了。
次日醒來發現地上都是淩亂的衣服。
那時候還很保守,女孩子是要從一而終的。
我非常矛盾痛苦,弟弟年紀輕輕發生意外已經夠可憐了,我不想将差點成為他妻子的女人占為己有。
可面對自己一時荒唐闖下的禍,又不得不負起責任。
我父母也堅決反對,這時,于紅梅卻說她一直愛的人是我,他和我弟弟在一起,隻是為了靠近我。
她覺得我太優秀配不上我。
我感動不已,再加上她一再堅持,父母也不再反對,最後我們結婚了。
其實,于紅梅不知道。
我也有一個秘密,我一直喜歡着她。
在她還沒有和弟弟在一起時。
本來打算畢業後就向她告白,可我卻意外得知弟弟也暗戀她。
他請教我有什麼辦法才能追到她。
我心裡酸澀不已,卻還是笑着給他支招。
從小就被父母要求凡事要讓着弟弟,這次,我也照做了。
所以在于紅梅誤會是弟弟救了她時,我沒有說話。
後來他們二人順理成章在一起,而我守着這個秘密為他們送上了祝福。
本以為他們能百年好合,奈何造化弄人,弟弟發生意外。
和于紅梅結婚,我以為自己得償所願了。
卻不知道于紅梅說的是假的,她從未愛過我,她隻是把我當替身,說的那些話隻是為了促成這樁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