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嫌棄房子是個老破小,還是執意要分手。
楊天真把這一切都歸咎到我頭上。
「媽,都怪你!什麼破房子!人家瞧不上,我要是娶不上老婆,你可就斷子絕孫了!」
我嗤笑:「那你把破房子還給我!」
楊天真立馬警惕地閉了嘴。
我離了家,還真的沒有地方可去。
可是,那個家對我而言就是一個牢籠。
我和林雙雙關系再好,也不能住人家家裡一輩子。
好在這個月三千的飯錢再加上要給楊家人的三千人情費都還在我手裡。
還有我這幾年存的私房錢有一萬二,這點錢,怎麼都夠我幾個月的花銷了。
月底我的養老金一到,手頭就更寬裕點。
這婚,是非離不可了。
我想趁着身子骨還硬朗,再出去找找工作。
現在隻要有工作,隻要有錢拿,我就肯幹。
總比在楊正清的眼皮底下過日子強。
我去銀行取了錢,拎着包兒打算出去租個小房子。
這事兒被林雙雙知道了,氣得直罵我把她當外人。
「娟兒呀,要不是你家,我怎麼可能有現在的安生日子。這個人情,我必須得還!不然我難受呀!」
林雙雙是我爸戰友的女兒,林爸爸車禍身亡以後,是我爸資助她一路求學到大學畢業。
林雙雙自己争氣,不僅事業有成,還家庭幸福。
跟她一比,我就相形見绌了。
我好像活得越來越透明。
楊正清瞧不上林雙雙,他覺得太紮眼的女人根本不算女人,比男人還虎!
還警告我離林雙雙遠一點,怕我跟着她學壞了。
如果我離婚,估計兒子女兒不要我了。
可是我苟且在婚姻的墳墓裡,我的日子也就到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