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張芳!”車間主任回過頭來怒吼道,“你娃好好說話!要是敢因為自己的事情給車間抹黑,後果你自己清楚!!”
“啧!”公安又扭過頭去白了主任一眼,“做領導的……不要吓唬小女娃嘛。”
“對!對對對!”主任趕忙答應賠笑道,“我就是有點着急了,想給你們幫幫忙,那句話咋說來着?警民一家親……哈哈!”
張芳聽後張了張嘴,随後低下頭。
沉默良久,想了又想,最終說道:“好……我知道了,我道歉。”
說完之後她擡起頭盯着我,既不情願又難聽地擠出了三個字:
“對不起。”
呵。
上一次我聽到這句道歉,來自那個胖女人。
她說「聽好了,對不起啊」。
按照正常邏輯來說,傷害我的兩個罪魁禍首都道了歉。
所以我應該大度,應該原諒她們。
可我沒瘋。
“這就對了嘛!”公安笑道,“兩個小女娃沒打人也沒罵人,就是吵吵幾句,真打起官司來對你們有什麼好處嘛?留案底啊?以後咋辦嘛?”
“就是就是!”車間主任也一直點頭道。
事情辦完了,車間主任恭恭敬敬地送二人出門,留下了我們一衆工人不知何去何從。
這就……結束了嗎?
我擡頭看向張芳,所以現在……我和張芳就是朋友了?
真是荒天下之大謬。
若不是我記挂着亮娃,我絕對要殺了她和那個胖女人。
就算我會被槍斃都無所謂,我的人生已經毀了。
我早就該相信那個胖女人的話,她說過就算這件事報了警,也僅僅是讓對方道歉或是賠錢。
可那一頂扣在我腦袋上的妖怪帽子怎麼辦?
會有人幫我拿掉嗎?
是的,這一次張芳沒打人也沒罵人,我能要求的無非就是一句當衆道歉。
可我感覺非常痛。
這個有可能纏繞我一生的痛,在公安看來是十幾歲的孩子打鬧,在領導看來是大事化小,在傳謠者嘴裡是我本性如此,可沒有人能設身處地的為我想一想。
“都散了散了!”車間主任的秘書也在一旁跟衆人喊道,“管别人的事不如管自己的事,不想扣錢的話趕緊上工了!”
衆人逐漸散去,假裝無事發生,可那竊竊私語聲在提醒我這件事并沒有結束。
如果攻擊我僅僅道個歉就可以了結,那我接下來要遭受的攻擊将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