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之後她擡起頭盯着我,既不情願又難聽地擠出了三個字:
“對不起。”
呵。
上一次我聽到這句道歉,來自那個胖女人。
她說「聽好了,對不起啊」。
按照正常邏輯來說,傷害我的兩個罪魁禍首都道了歉。
所以我應該大度,應該原諒她們。
可我沒瘋。
“這就對了嘛!”公安笑道,“兩個小女娃沒打人也沒罵人,就是吵吵幾句,真打起官司來對你們有什麼好處嘛?留案底啊?以後咋辦嘛?”
“就是就是!”車間主任也一直點頭道。
事情辦完了,車間主任恭恭敬敬地送二人出門,留下了我們一衆工人不知何去何從。
這就……結束了嗎?
我擡頭看向張芳,所以現在……我和張芳就是朋友了?
真是荒天下之大謬。
若不是我記挂着亮娃,我絕對要殺了她和那個胖女人。
就算我會被槍斃都無所謂,我的人生已經毀了。
我早就該相信那個胖女人的話,她說過就算這件事報了警,也僅僅是讓對方道歉或是賠錢。
可那一頂扣在我腦袋上的妖怪帽子怎麼辦?
會有人幫我拿掉嗎?
是的,這一次張芳沒打人也沒罵人,我能要求的無非就是一句當衆道歉。
可我感覺非常痛。
這個有可能纏繞我一生的痛,在公安看來是十幾歲的孩子打鬧,在領導看來是大事化小,在傳謠者嘴裡是我本性如此,可沒有人能設身處地的為我想一想。
“都散了散了!”車間主任的秘書也在一旁跟衆人喊道,“管别人的事不如管自己的事,不想扣錢的話趕緊上工了!”
衆人逐漸散去,假裝無事發生,可那竊竊私語聲在提醒我這件事并沒有結束。
如果攻擊我僅僅道個歉就可以了結,那我接下來要遭受的攻擊将會更多。
畢竟對他們來說這沒有任何代價。
更何況,今天發生的所有事情,沒有任何一件能夠證明我是冤枉的。
這個月我終于回了家。
算算日子,我為了省那幾塊錢的汽車費,已經三個月沒回來過了。
村裡還是老樣子。
景色一成不變,天上飄滿黃土,人們眼中露出對我無盡的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