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10頁)

  就在兩人剛剛交流了幾句之後,穆罕默德在那邊已經安排好了第二關的人手。

  當舞台正中央,慢慢走上來一個人的時候,在場所有人都狂吸一口冷氣。

  就是李天,在看見來人的時候,也是眉頭緊鎖。

  李天但凡是緊鎖眉頭了,就說明是遇到對手了。

  “怎麼會是他?”

  和尚在旁邊帶着疑惑的語氣問了一句。

  “我怎麼知道,默罕默德這個家夥,能從勞倫斯手裡搶來人?”

  李天真是納悶了,出現在舞台上的人,叫做勞森,身高兩米二,體重二百三十公斤。

  二百三十公斤是什麼概念?二百三十斤的大胖子你總見過吧?對,他的體型,至少是那個人的兩倍。

  華夏國有一個叫做姚明的,他身高兩米二六,體重才多少?才一百四十公斤!

  這簡直就是一個人形大山,李天在他面前,還沒人家的大腿粗。

  這樣的身軀,能夠爆發出來多少的力量?即使是不經過訓練,也能夠直接爆發出來三百磅的力量,但是這個勞森,可是德國大鳄勞倫斯的貼身保镖啊,經過全方面的訓練,身體的脂肪含量,僅僅隻有零點零七!

  别看他身材很龐大,可是全身都是肌肉,隻有表皮的一點點脂肪。

  李天以前沒有和勞森交手過,但是卻知道這個家夥所創造的記錄。

  單隻手,打出了一千磅的力量!

  勞森,在德國,被上層社會人士所喜愛,哪個人不希望能夠擁有一個這樣的保镖?

  勞森的皮膚,普通的子彈都無法打穿的。

  有了這樣的保镖,幾乎不用再擔心安全的問題。

  李天想不明白,默罕默德到底用了什麼招數,讓勞倫斯把這個家夥給派了出來。

  甚至,在力量界,大部分的人都稱勞森為天選之子,意思就是這個人是老天創造出來的,全天下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比肩。

  确實,揮手間就這麼強大的力量,哪個人能去和他比啊?

  勞森站在舞台中央一言不發,反而是默罕默德,一臉笑意的說道:“魔王,我的人已經來了,你還不上來?”

  老實說,李天這個時候的心跳有些快,他從未和勞森交手過,不清楚這個被稱為天選之子的家夥到底有多少實力。

  “小心點他的拳頭,很厲害的,我親眼見過他把一個人直接砸成肉末了。”

  和尚在旁邊,小聲的提醒了一句。

  一拳把一個人砸成肉末啊,這點,李天做不到,他隻能把對方的骨頭砸粉碎。

  肉末的定義是,不僅僅骨頭粉碎,肌肉也要粉碎,用鐵錘去砸試試,沒有十幾次,根本砸不碎。

李天從未想過,有一天自己會和勞森站在一起,進行一次比鬥。

  人的名,樹的影,勞森早就在五年前成名已久,而且從未有過失敗。不僅僅是德國,就是在整個歐洲,都是絕對的力量霸主,沒有人敢去挑釁他的權威。

  以前李天是非洲國度的王者,幾乎很少有個人趕去挑戰他的力量,而且和歐洲僅僅是有交易的來往,并沒有太多的過節,自然不會和勞森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