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無表情的看着他表演,很快,他就被法官警告不要一直吵鬧。
不管劉成奇和周穎如何狡辯,如何互相推诿,事實勝于雄辯,證據面前,他們的謊言全都是泡沫。
最終,劉成奇作為主謀,被判刑
13
年,周穎被判刑
10
年,因為她懷有身孕,被允許懷孕生子期間暫不入獄,等過了哺乳期再服刑。
周穎入獄後,那個孩子會如何,不是我和方明需要關心的事情。
反正,我倆又不可能聖母到去收養那個孩子,可能會是被安排給周穎或者劉成奇的親戚,也可能是會被安排給孤兒院。
那些,就都和我無關了。
10.
庭審結束後,方明給我打了個電話,約我去一趟他的飯店。
我以為是他心裡還難受着,需要找個知情人說說話。
結果,我倆剛在包間坐下,方明就推給我一份文件。
我沒有伸手去打開,而是先問他。
「這是什麼?」
「我另一家飯店的産權協議書。」方明的臉上恢複了陽光般的笑容,「如果不是你,我一輩子都不會知道導緻我殘疾的真相。這就算是我給你的謝禮。」
海市鬧市區的飯店,而且還是直接轉讓房子。
我承認,我是個俗人,我真的心動了。
但是,我心裡也清楚,我不能接受這份贈予。
我忍住内心的貪念,把文件還給方明。
「你已經幫着我保住了我的房子,不需要再給我謝禮了。」
方明似乎有些意外,「真的不要?這飯店一年賺的錢,就夠買下你那套房子了。」
「很想要,但是不能要。」我坦誠的說,「我不想讓自己變成劉成奇他們那樣的人。」
為了利益,毫無底線,為了貪念,迷失自己。
方明看着我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