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頁)

并留信道:

「阿鳴,對不起,

恕我不能陪你過流浪逃亡的生活。」

「當年我在你結婚時去找你,

就是為了傍上你這個大款。」

「誰知你這麼沒用,嘴上說着愛我,

甯肯打着愛我的旗号蝸居小漁村,都不願回去搶财産。」

「以至于我浪費了青春、傷害了身體,

什麼都沒撈着。」

「這一千萬就當是你賠給我的精神損失費吧。」

「我會帶兒子出國,

開啟新的人生。」

「勿念。」

季鳴道心崩潰。

怎麼也沒想到——

自己抛妻棄母也要相随的人,居然會為了一時之難棄他于不顧。

他恨。

恨自己識人不清。

他悔。

悔自己戀愛腦上頭,

負了真正該珍惜的人。

幸好亡羊補牢,

為時未晚。

他收拾東西,

準備回來和我們共患難。

卻驟然在電視上看到閻旭出席我的認親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