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頁)

羅強當然不信了,他問我怎麼搞?

于是我說了宋文慧父母在任職期間,收取超過300萬好處費的事。

沒想到羅強說他也知道,他對這件事特别感興趣,問我是不是有證據。

我幹脆約他到附近大排檔見面。

羅強是個三十歲出頭,穿着西裝的骨搜男人,骨子裡透着狡猾的味道。

他可不像宋文慧一家子,表情都寫在臉上。

羅強一來就給我上酒,叫我明哥,還說他跟宋文慧的事,就是玩玩,從來沒當真。

跟羅強談了好一會,我大概知道宋文慧在他心裡的分量。

他是做高利貸的,當然朋友越多越好,尤其是宋文慧這種,又有錢,又有色,有時候談客戶還能讓宋文慧來當陪酒,睡一晚就談成了。

羅強也不在乎跟我說這麼多了,反正他覺得,我們都要離婚了,還鬧出這麼嚴重的事,我跟宋文慧肯定沒好感。

所以他說宋文慧的黑料,說得越難聽,就是越讨好我。

最後羅強目光如同狼一樣盯着我,“明哥,我可以配合你做這件事,做成了,你分我點好處。”

“不過明哥,我事先聲明啊,他隻是去套路證據,萬一涉及敲詐勒索,可不關我事啊。”

言下之意,風險要我一個人承擔。

我說沒問題,300萬立,我隻拿回我的錢,也就是50萬。

一聽到我隻要50萬,羅強有些不信,他笑着說:“明哥,你說真的?完事了,你隻要50萬?”

我再次承諾,我隻想拿回我的錢。

我讓羅強别高興,宋文慧一家子不是那麼好惹的,能不能成還是兩說呢。

結果羅強告訴我,宋文慧一家子膽小得很,要不然這些錢也不會放在家裡,直到現在都不敢用了。

隻要稍微警告他們,别說300萬,就是五百萬都會湊給我。

于是在羅強設局下,我成功約上了宋安康,跟他在酒吧喝酒。

羅強給宋安康叫來兩個長得挺不錯的陪酒妹,這一輪酒灌下去,根本不用我花心思,宋安康自己就曝出來了。

他跟兩個陪酒妹說,他家裡有的是錢,就是現金都有五百多萬,全放在床闆底下當床墊,還說隻要她們今晚跟他回家,就給她們見識一下。

我跟羅強喝着酒,包廂早已經将拍攝設備安裝好,宋安康說得一切,都被拍攝下來,搞到了證據,羅強就讓我趕緊處理這件事,要是我敢騙他,他保證會讓我後悔!

我就帶着U盤上門宋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