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第2頁)

    “成,那你等我。”

    挂了電話,金巧巧對我說道:“你确實不能在容錦城呆了,我先把你送到眉山,然後你坐高鐵離開!”

    金巧巧使了一出緩兵之計,送我離開容錦城。眉山是和容錦城相鄰的市,雖然也是殺手門的地盤,好在沒有人認識我。我點點頭,表示同意她的建議。金巧巧立刻發動車子,前往眉山。

    機場本就建在郊區,所以我們很快上了高速,前往眉山。

    到這時候,基本上我已經安全了,獨臂刀不會想到我已經離開容錦城了。而且眉山很近,也就一個多小時車程。期間,獨臂刀一直給金巧巧打電話,不過金巧巧沒有再接,我則憂心忡忡地問她:“你把我放走了,回去怎麼和他交代?”

    金巧巧笑道:“金玉滿堂雖然被殺手門控制了,但我也沒你想象的那麼弱!你放心吧,我就說你跑掉了,他們能拿我一個弱女子怎麼辦?好了,趁這時間,你趕緊給我講講你的故事,還有你女朋友!”

    我雖不能完全放下心來,但也給她講了起來。

    無論以前的慕容青青、古玲珑,還是現在的金巧巧,似乎都對我的過去充滿好奇,也對程依依充滿好奇。仔細想想也能理解,她們個個都是美人,而且家世很好,從小不缺人追,突然碰上個對她們毫不動心的男人,能不覺得好奇和疑惑嗎?

    一個多小時的車程,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足夠我講故事了。

    其實我的故事說起來非常簡單,就是我爸我媽離婚——離婚這事,我覺得沒什麼,現在畢竟多得去了,不會覺得難以啟齒——從小沒有人管,吃不上飯、穿不起衣,遭到過許多鄙夷和不屑,暗戀的女生從不正眼看我,直到二叔當兵歸來,開了個服裝廠後,生活才慢慢好起來了。

    後來的事雖然比較狗血,卻也奠定了我和程依依在一起的基礎。

    我和周晴雖然很是暧昧了一段時間,到最後我表白,她卻沒同意,反而投進了吳雲峰的懷抱。程依依氣不過,不僅把周晴罵了一頓,還主動向我表白,和我在一起了。

    這就是我對程依依死心塌地的原因。

    我很認真地對金巧巧說:“你喜歡我,可能是喜歡我現在的強大、自信和優雅,可我想告訴你,當年的我卑微、懦弱和窩囊。如果你在那個時候遇見我,一定不會喜歡我的,沒準以你的脾氣,還要往我臉上吐口唾沫,罵我一句廢物。可是程依依卻沒有嫌棄我,仍舊和我在一起了。抛開我們之間的感情不談,就沖這份恩義,我也永遠不會背叛她的!”

    我說的這一番話,字字發自肺腑,句句來自内心。

    除了我媽和南王的因素外,感恩程依依當初的義舉,也是我鐘情于她的一大因素。

    我愛她,永遠。

    這個故事,我給慕容青青講過,也給古玲珑講過,現在又給金巧巧講。我一點都沒覺得煩躁,反而覺得很驕傲,程依依,我真的能吹她一輩子,她就是我心頭的白月光,我願意把所有的溫柔都給她,願意一遍又一遍地講給别人聽。

    金巧巧聽完以後,果然徹底地沉默了。

    “現在你明白了吧?”我說:“除了程依依外,我再也不可能愛上其他的女孩子了。”

    金巧巧肯定不樂意聽這樣的話,冷着一張臉說:“好了,知道你倆感情好了,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了!”

    當時我那個無語,不是你讓我說的嗎,怎麼現在成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了?

    金巧巧又說:“換個話題吧,你是怎麼去了隐殺組,又怎麼成那什麼‘小南王’的?”

    我說:“之前在機場的VIP休息室裡,獨臂刀不是講過我的來曆嗎?”

    金巧巧全程都聽到的啊,不然她也不會知道我是隐殺組的小南王。

    金巧巧的眼睛瞬間亮了,甚至有些崇拜地看着我說:“那,整個吳省真的都歸你管啊!”

    我點點頭,說:“對啊!就是因為這個,我才多了一個封号,叫小南王!”

    事實證明,女人真的喜歡強者、崇拜強者——這是基因決定的,上萬年前,人類還過着茹毛飲血的日子時,身體強壯、四肢發達的男人,一定最招體力稍弱的女人喜歡,因為隻有跟了這樣的男人,女人才能吃飽肚子,以及放心撫養孩子。

    弱一點的男人,根本讨不到老婆!

    就包括現在,看看那些猴群、獅群,其實也差不多,隻有最強的猴王、獅王才能享有交配權。

    到了現代,文明不斷發展,科技也在進步,女人不需付出體力也能養活自己,大大減少了依附男人的必要性,但是這種基因仍舊潛藏在體内,所以女人在嫁人的時候,很少會嫁給比自己差的男人,否則都不能踏踏實實的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