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他的無恥發言氣笑了。
「文浩,你回去告訴你媽,要是她再來,我就叫我媽也去你公司走一圈。」
「你要是還不同意離婚,那我隻能去你公司找找你們領導同事好好勸勸了。」
我很清楚,文浩是個很愛面子的人,他會同意的。
果然,
他同意了。
但要求我還欠款。
14
法庭上。
文浩說他的錢都花在我身上了,
所以沒有存款。
但是我們名下有一套新房子。
他拿出了八張簽給他父母的借條,
連利息總共
560
萬。
連最新看病的錢也打了借條!
我直接把準備好的錄音,
以及他每個月工資流水也提交給了法官。
因為數額較大,
法官判定為轉移财産。
經過取證他給父母轉的
200
萬,
被算為婚内财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