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頁)

她頓了頓,看着在客廳地墊上陪「大将軍」玩耍的小正,壓低聲音說:「要不,咱們把它賣掉吧?找個遠點的地方賣了。殺掉的話,小正肯定接受不了。」

我心裡嘀咕:賣掉難道小正就不傷心了?

這跟殺掉有毛區别?

但看着李靜焦慮的樣子,這節骨眼上我不敢再拱火。

确實,賣掉,似乎是目前看來最兩全的辦法了。

既解決了擾民問題,也避免了在家裡「行刑」給孩子留下陰影。

但是,賣給誰呢?

拉到菜市場?

那跟殺了沒區别,還是瞞不過小正。

送回鄉下老家?

路太遠,來回折騰,我媽非得把我罵死,說我辦事不牢。

我正頭疼,腦子裡忽然靈光一閃,想起了幾天前拍的那張「雞叼老鼠」的照片。

要不試試網上?

我把那張打了點馬賽克(老鼠部分實在有點惡心)的照片,配上幾句盡量顯得牛逼的描述,發到了幾個本地的寵物論壇、閑置物品交易群。

标題我琢磨了半天,最後定了個——「鎮宅神雞!三年老公雞,能抓老鼠!有圖有真相!尋有緣人!」

内容大概是:鄉下帶回來的純種大土公雞,身強體壯,羽毛漂亮,極其威風。

重點是,天賦異禀,會抓老鼠!比貓厲害!因家庭原因無法繼續飼養,忍痛轉讓給懂行的、有緣分的、能好好待它的朋友。

價格面議。

我想的是,這種「奇葩」雞,說不定能吸引一些獵奇的人,沒準能賣個好價錢,也算對得起「大将軍」這趟進城之旅。

最理想的是找到個真喜歡它的,當寵物養,那小正那邊也好交代,就說給「大将軍」找了個更大的家。

帖子發出去沒多久,手機「叮咚」響了一聲。

有人私信我了。

這麼快?

我有點意外,趕緊點開。

對方昵稱叫「南山居士」,頭像是一幅雲霧缭繞的山水畫,看不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