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頁)

女人渾身抽搐,此時門被警察撞開,我舉起雙手,冷冷地說:「我不會反抗,麻煩送我老婆去大醫院。還有,這娘們要是也吓壞了,那純粹是她心理太脆弱,麻煩以後不要出來害人好麼?」

我被帶到了警局,在警局裡告訴警察,我和老婆一碼歸一碼,我打這個娘們,我願意受罰。但是她碰我的老婆,她得付出代價。

然而生活不是電視劇,不是什麼事情都能獲得正義的聲張。

那個女人隻被拘留了一天,因為她家裡有兩個小孩,她是哺乳期婦女,很快就放出去了。

我們想走刑事,但警方表示我老婆身體沒受傷,走不了刑事。

至于單純的創傷後應激障礙,夠不上輕傷标準。

我不甘心,又帶老婆去咨詢律師,律師告訴我們,這種事情隻能自認倒黴,頂多訴訟民事賠償,勸我們看開點。

我急了,問律師能不能訴訟侮辱罪,那是我上網查來的。

律師搖頭告訴我,法律關懷哺乳期婦女,不可能因為這點事讓她坐牢,先不說困難重重,就算運氣好真告上了,最後也要麼是緩刑,要麼是取保候審。

當我們從律所出來,老婆一直抿着嘴,淚水止不住地滑落。

我心疼得抱住了她,她在我懷裡哭得泣不成聲。

她問我:「為什麼壞人根本不會受到懲罰?」

我無言以對。

在有些人看來,賠點錢已經是懲罰了,可是在我們看來,犯罪成本太低了。

4

我不信邪,我不願意讓我的女孩承擔這樣的結果。

我嘗試着又聯系了幾家律師,還去法院溝通,但最後所有人都告訴我們,恐怕最多隻能支持民事訴訟。

我老婆的精神越來越不對,她每天都難以入睡,好幾次就算睡着了,也會做噩夢吓醒,躲在我懷裡渾身發抖。

她哭着告訴我,活在這世上好累,每次閉上眼睛,都是痛苦的回憶。

心理醫生告訴我們,盡可能讓她找點有成就感的事做,千萬别閑着,越閑越容易出問題。

我們的婚期越來越近,每當她不開心,她就會把時間都投入我們的婚禮安排,希望能借忙碌忘記痛苦。

她會暫時忘記痛苦,開心地去選花兒,去預訂菜肴,甚至親自設計婚禮的出場。

但生活不是電視劇,生活永遠要把好人逼死。

在我們臨近結婚的時候,嶽父母忽然一通電話把我們叫回了家。

嶽母一見到我,就給我遞來了一個很大的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