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推開他,卻被抱得更緊。
「陳堂,放開我。」
「我不,周昕夏,你說好回來看我的,結果我等了十三年。」
「……」
我一時恍惚,兒時記憶浮現,我卻不知怎麼解釋。當初隻是安慰陳堂說的話,我沒想到,他記了這麼久。
陳堂是我媽第二任丈夫的孩子,他比我小兩歲。
小時候還喊過我姐姐,他那個時候還挺乖,說什麼做什麼,就是喜歡要抱抱。
陳堂出生不久他媽媽就出意外不在了,他爸又很忙。
以至于從小到大,除了保姆就很少有人抱過他。
我來的時候他已經六歲,就纏着我要我抱着。
自從我搬過來,他就特别開心,好幾次早上剛醒就抱着玩偶跑到我房間。
見我沒起來,他就脫了鞋鑽進我被窩,湊過來抱着我繼續睡。
直到我醒過來起床,他才又爬起來跟我一起去刷牙洗臉。
我媽第二段婚姻隻持續了三年,她離婚時。
陳堂哭着抱着我,在法庭上沖着法官哀嚎:「為什麼我不能分給我姐姐?」
他說完,被他親爸給抱走了。
我們分開的時候,他才九歲。
他那時要被他父親送出國,走之前拉着我說:
「周昕夏,你要來看我。」
「好。」
沒人在意一個孩子對另一個孩子的承諾。
那個承諾也在我轉學後被時光埋藏在記憶深處。
直到現在,我追着沈從知出國讀研,又碰見了陳堂。
陳堂放開我,我才有機會細細打量。
二十二歲的陳堂長大了,五官長開了,幹幹淨淨,笑得時候能看見虎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