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8頁)

末位淘汰賽第二輪。

在比賽規則上,有一定程度的改變。

第一。

參賽選手,可以每天無限次數,對其他選手發起挑戰。

當然,隻要你有這個狀态和精力就行,但對方是否會接受你的挑戰,這一點你并沒有主導性,所以分數依然沒那麼好拿。

第二,被挑戰選手,除了當日第一位挑戰者,無法拒絕以外,你接受其他選手的挑戰後,不僅可以安排比賽具體時間,還能挑選比賽場地。

當然,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可以同時接受多人挑戰。

隻要你有這個自信。

1V1,1V2,1V3,都可以。

不設上限。

你甚至可以1V10000。

也就是說,你可以在同一時間段,同一比賽次元空間中,同時單挑10000名選手。

赢了就可以直接拿下10000分。

不過這個對局條件的形成,首先是你得有10000分可以輸掉。

而李軒已經負90分了,他最多還有10分可以輸。

所以,他能規定的一次最多挑戰人數,隻能是10人。

輸了,就是對手每人得一分。

李軒直接淘汰。

赢了就能一次赢10分。

可以加快得分速度。

當然,這麼離譜的方式。

一般選手根本不會去做。

非常容易翻車!

你同時打一個,和同時打十個,這難度能一樣嗎?

對手本來就都是絕世天驕,你還要一次打十個,強行給自己增加難度。

這根本不是得分,而是送分!

但是這個規則,對李軒來說,非常好。

因為他已經沒有時間慢慢得分了。

比賽隻剩下最後一天。

就算平均三分鐘赢一分,一天下來也赢不了多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