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賽第二輪。
在比賽規則上,有一定程度的改變。
第一。
參賽選手,可以每天無限次數,對其他選手發起挑戰。
當然,隻要你有這個狀态和精力就行,但對方是否會接受你的挑戰,這一點你并沒有主導性,所以分數依然沒那麼好拿。
第二,被挑戰選手,除了當日第一位挑戰者,無法拒絕以外,你接受其他選手的挑戰後,不僅可以安排比賽具體時間,還能挑選比賽場地。
當然,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可以同時接受多人挑戰。
隻要你有這個自信。
1V1,1V2,1V3,都可以。
不設上限。
你甚至可以1V10000。
也就是說,你可以在同一時間段,同一比賽次元空間中,同時單挑10000名選手。
赢了就可以直接拿下10000分。
不過這個對局條件的形成,首先是你得有10000分可以輸掉。
而李軒已經負90分了,他最多還有10分可以輸。
所以,他能規定的一次最多挑戰人數,隻能是10人。
輸了,就是對手每人得一分。
李軒直接淘汰。
赢了就能一次赢10分。
可以加快得分速度。
當然,這麼離譜的方式。
一般選手根本不會去做。
非常容易翻車!
你同時打一個,和同時打十個,這難度能一樣嗎?
對手本來就都是絕世天驕,你還要一次打十個,強行給自己增加難度。
這根本不是得分,而是送分!
但是這個規則,對李軒來說,非常好。
因為他已經沒有時間慢慢得分了。
比賽隻剩下最後一天。
就算平均三分鐘赢一分,一天下來也赢不了多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