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

“我有一計,大家附耳過來。”楚大郎陰冷一笑,将目光落在粥棚旁,正在拿糧買奴的人販棚子上。

“前面那士族王家,不是正在買青壯勞力嗎?我們現在就過去,把自己賣了!”

“為何?他們這些黑心爛肺的士族,趁火打劫!隻給半鬥米,就要簽死契,買了我們這些青壯勞力去!”

“半鬥就半鬥!我們都要造反了,還怕那一紙身契?賣身的糧食,就留給我們杏花村的那些老弱婦孺飽肚,我們也正好可順勢進城。他要我們種地,就會給農具,那些農具到時就是我們造反的武器!入了城,我們找機會探聽探聽,這縣城的武器庫在哪裡,我們先沖破了那裡,分拿了武器,再去殺了這城中的豪富鄉紳,這縣城,基本就盡掌在我們手中了。”

“好計!”衆流民紛紛叫好。

“這王家買的青壯勞力不少,到時我們分頭行動,多策反一些人跟着咱們一起幹。拿到了武器,我們就從裡面打開城門。放咱們杏花村的一家老小,以及這些流民,一同進城!”

“好!”

“好!”

“幹了!”

流民們眼中燃起熊熊火焰,可吞天地!

忽紅是林府部曲統領忽叟的女兒,如今年芳十九。

因為忽紅身為女郎,卻高約九尺,體态癡肥健碩且力大無窮,每日必吃十餘碗飯才能勉強飽腹,所以她的這種種異于常人之處,讓縣衙後院中但凡見到她的人,皆稱她為“怪物”。

在這大濟朝,女郎們在閨中長到十八九歲,差不多就該出嫁了,晚一點的,最多也就到雙十。因忽紅的長相以及體格完全不符合時下人對女子的審美,所以忽紅到如今都待字閨中,且未能說親成功,現在眼瞅着就要過适婚年齡了。

林府的管事娘子起先看在忽叟的面子上,給忽紅安排了府裡輕松的針線房活計。

奈何忽紅粗手粗腳,在針線房裡扯壞了好幾匹布,硬是連個像樣的袖子都沒裁出來。管事娘子見她這般粗手粗腳,還哪敢讓她再待在針線房?丢瘟神一般将她給趕去了洗衣房。

哪料忽紅才去洗衣房一天,便又捶壞了好幾根木錘。

管事娘子見忽紅如此無用,再顧不得全忽叟的面子,遂又将她給趕去了雜役房幫工,讓她做掃灑的活計,但沒想到忽紅連幹這粗使活都幹不好,地沒見掃幹淨,庭院的地磚倒是被她用掃帚.....給撬起了好幾塊。

就這樣,忽紅被各個房的管事娘子給嫌棄了,無人再願意用她。

好在忽紅的爹得用,她到底憑着她爹的面子,領了個内院打水的活計,百十斤的大水缸,她能直接扛着去到井邊,将缸裡的水打的滿滿當當的,再将打滿水的水缸給扛回院落,沿路滴水不灑。

一健壯女郎非是提着水桶而是扛着大水缸,健步如飛的給各個院子滿水的異人之舉,讓見得此景的人紛紛駭然。

久而久之,林府後院的人但凡議論起了忽紅,是沒有一句好話的。

事到如今,在林府除了忽紅的阿爹忽叟,尋常無人敢同她講話。

府裡的大娘子這次要選府裡十四歲到二十歲的家生子做貼身丫鬟,此消息一出,後院中适齡的丫鬟們皆沸騰了,紛紛奔走相告。

大娘子乃二品世家的嫡女郎,與前程需要靠自己拼搏的大郎君不同,如此出身,日後嫁人前程必是遠大的,做了大娘子的貼身丫鬟以後再跟着她去夫家,她們的前程又豈會差?哪個丫頭不想離開這小縣城,做那躍龍門的鯉魚呢?

于是,府裡各房老子娘在聽得這消息後,紛紛給自家丫頭張羅起來,将自家丫頭給收拾的妥妥當當的,就盼着女兒能得府上大娘子的青睐,點了做貼身婢女。

忽紅正好芳齡十九,也在選拔之列。

人高馬大的忽紅一進入院中待選的隊伍便鶴立雞群。其餘小丫鬟們見到忽紅也來待選,頓時嗡嗡地小聲交談起來。

“這‘怪物’怎麼也來了?”

“呵,就她這樣的怪物,也妄想做大娘子的貼身大丫鬟?簡直可笑!”

“三等丫鬟都輪不上這怪物做,竟然敢厚顔前來待選?還真是一點自知之明都沒有呢,嗤...”

“噓,小聲些,别忘了她爹是府裡的部曲統領忽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