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沈妄言二十三歲大學畢業後來京城打拼。
雙方父母都幫不上什麼忙。
兩個人兜裡的錢總共加起來也就兩千多。
選來選去,在郊外租了個小房子。
沒有單獨的廚房,更沒有客廳,唯一的好處是有個獨立的廁所。
四四方方的屋裡除了一張桌子,就是一張小床。
睡覺的時候翻個身都會吱呀作響。
冬天的時候窗戶漏風,舍不得開電暖器,兩個人就躺在被窩裡抱團取暖。
一塊紅薯也拿着當寶貝,他一口我一口。
最苦的時候,竟也是最愛的時候。
我們在這裡住了三年。
每個月發了工資,我就會往家裡添置些東西,讓它看起來溫馨一些。
那時候沈妄言在跑生意,他說:「這個地方住不了多久了,不用那麼用心裝飾。」
「等這個項目搞定,拿到尾款,咱們就可以搬進小區裡了。」
二十六歲那年,生意迎來轉折,日子越過越好。
我們領了結婚證,搬進更好的房子。
他成立自己的公司。
我辭了職,去給他幫忙。
管過賬,做過助理、文秘、後勤,甚至還兼職做些保潔的工作。
公司越做越大。
我們在京城有了自己的家。
經濟徹底自由後,我沒跟沈妄言說,自己把這個出租屋買了下來。
一磚一瓦,一草一木,都還是原來的樣子。
我抱膝坐在沙發上。
看着眼前的合照。
那是十八歲的我們,相約考上了同一所大學,确定了戀愛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