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吧?嗯,有十八年了。
老孫娶了她當老婆,對她好了十八年。
真以為他什麼都不知道麼?
肯定是知道的。但哪又怎麼辦?
老實人的命啊,忍了呀。
人家不是傻,而是裝傻啊。
不裝能怎麼辦?
為了日子要過,就得裝傻呀。
老實人,總會這麼想:以前的事兒,就過去了,就都忍了吧,隻要今後能好好的過,今後能平平安安的,順順當當的把日子過下去。
那從前的事兒呢,就……
吞了!
吞了呀!
和着血,和着心裡的那口子苦水,就這麼吞了呗。
吞下去,吞在肚子裡,藏着,藏好了,埋深了。
然後一年年,一歲歲的,用柴米油鹽,用生活的煙火氣,給它裹好了,裹住了,一點點的,消化着。
你知道我第一次去老孫家,看着他對老婆的那個樣子,唉……
進門就給拿拖鞋。
坐下來就去倒熱水,還小心翼翼的把水兌涼些,生怕溫度不合嘴。
這麼小心翼翼的,讓着,寵着,圖個什麼?
不就圖個日子踏踏實實,小夫妻恩恩愛愛的。
不就圖個将來,以後,日子能順順利利的過下去麼。
老實人多難啊。
草一樣的命,螞蟻一樣的身闆兒,我知道,在你這樣的人眼裡,一錢不值,你伸伸腳,就能給他踩死,就能讓他萬劫不複。
可是……
不該的。
不該的呀。
老實人不該被這樣對待的。
真的,不該!!
你要對付他,他就得被你坑的身敗名裂。
你要算計他,他就得眼睜睜看着自己老婆锒铛入獄。
你要搶他女兒,他就要看着自己苦守了十八年的小日子,灰飛煙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