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10頁)

  年輕的時候他剛混社會的時候,曾經跟過一個很有名的老大,沙船在江上采砂出身。

  那個老大是學散打出身,一身的本事。李青山曾經親眼看見,在一次另外一個沙船的船老大發生沖突的時候,自家老大一個人沖進人堆裡去,一場混戰,他一個人放倒了對面七八條漢子。

  那個老大一頓能吃八兩水餃加兩瓶啤酒,說話嗓門大,身材健壯的如同個牛犢子。

  然而,那又如何?

  三年後,他被人砍死在沙船上,十幾把刀砍在身上,砍的連個人樣子都沒了。屍體被人綁了塊石頭扔江裡去了。

  他四十歲的時候,跟人跑去緬甸做翡翠生意。

  那時候有個老闆,身邊帶了個非常能打的高手——那真的是高手!

  李青山親眼看見,那個高手能飛檐走壁,一套拳法打的虎虎生風。一掌能劈斷碗口粗的那麼根木棍子。

  在緬甸的礦山裡,跟人起了沖突後,那個高手一個人把對面十幾個拿刀的人打的七零八落,就像趕鴨子一樣。

  然而,那又如何?

  兩年後,那個老闆被人堵在了一個礦裡,而那個高手,被兩把雙筒獵槍頂着身子,打成了蜂窩煤!

  李青山從來就覺得,如今這個世道,“能打”根本不算什麼了不起的大本事——小道而已!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功夫再好,一槍撂倒!

  如今這個世道,講的是勢力,是人脈,是硬實力,還有腦子。

  一個人單槍匹馬再能打,在真正的上等人眼裡,他不過就是一把可以利用的刀。

  今晚之前,李青山一直是這麼認為的。

  哪怕那天被這個小子扔下河,李青山也隻覺得自己是被打了個出其不意。但真的要做好了準備,他堂堂身價億萬的李堂主,還幹不過一個走單幫的?

  用人堆,也能堆死你!!

  然而,這次,李青山發現,自己錯了。

  ·

  這家遮風堂是李青山兩年前開的新店。四層樓的買賣,有五千平的面積,吃喝玩樂一條龍。

  場子裡,除去那些拿工資的服務員不提,再撇去那些做皮肉生意的姑娘不講。

  真正跟着李青山混飯吃的人裡,能打的當然有,有蹲過大佬的,有好勇鬥狠的,有傷過人的……當然了,那種搖旗呐喊的更多。

  但怎麼說,這些人加在一起,假假也有三四十條漢子的。

  結果呢?

  不到幾分鐘的功夫,就在李青山樓頂的那個自己最大的休息廳裡。五十多歲的李青山,覺得自己今天是見鬼了。

  不是感歎的話。

  是真的見道鬼了。有那麼一會兒功夫,李青山覺得眼前這個少年可能根本就不是人,真的就是一個鬼。

  二十多個漢子,拿着刀拿着棍,還關着門堵在一個屋子裡。

  居然連這個少年的一片衣角都沒摸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