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第2頁)

  歐秀華其實是一個善良的性子,實在不想因為自己,導緻大哥兩口子夫妻失和。

  不能投奔娘家人,就隻有自己想辦法找個地方生活了。

  朋友……不是沒有。

  但都已經疏于來往了。

  她的兩段婚姻,都遇人不淑。

  陳建設那段,就借債無數,被人上門要債不知道多少次了。

  顧康那次,更是遇到一個爛賭鬼,輸光了家産,還要自己挪用公款來抵債。

  原本的幾個朋友,也都借過錢的。歐秀華還想着出來後打工,賺錢,怎麼也要把朋友的錢還了……

  債都沒清,怎麼好意思去上門借住?

  那就……隻好先找個便宜的小旅館暫住了。

  兜裡還有一百八十六塊錢。

  這個錢,放在幾年前,還是能用上一些天的。

  但千禧年前後這幾年,經濟飛速發展,物價也跟着騰飛的。

  歐秀華人在監獄裡,對外界情況不是很了解,但出獄前幾天,也小心打聽過。

  這一百八十六塊錢,怕是用不了幾天的。

  投奔兒子……

  自己實在沒臉!

  當年改嫁後,自己還管過他一陣子,後來顧康爛賭破家,自己就沒有餘力在給這個兒子撫養費了。

  一直以來,都是自己虧欠這個兒子的。

  如今,這個孩子才多大年級,又要養活五歲的妹妹,雖然有老人留下的房子可以住,但……生活想必一定很艱難了。

  自己再去投奔他?

  實在沒臉!

  其實路子已經想好了。

  找個便宜的旅館,最便宜的那種。

  城鄉結合的區域的小旅館,一個床位,一天也就十塊八塊的。

  包上半個月,還能再便宜一點。

  然後盡快找一份工作。

  這個年代對刑滿釋放人員還是有一些安置政策的。

  出獄前,也拿到了監獄開的介紹信。

  一些對口的單位,是在政策之下是可以接受刑滿釋放人員的。

  但工作肯定不會太好。都是一些工廠女工,或者是賣勞動力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