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秀華其實是一個善良的性子,實在不想因為自己,導緻大哥兩口子夫妻失和。
不能投奔娘家人,就隻有自己想辦法找個地方生活了。
朋友……不是沒有。
但都已經疏于來往了。
她的兩段婚姻,都遇人不淑。
陳建設那段,就借債無數,被人上門要債不知道多少次了。
顧康那次,更是遇到一個爛賭鬼,輸光了家産,還要自己挪用公款來抵債。
原本的幾個朋友,也都借過錢的。歐秀華還想着出來後打工,賺錢,怎麼也要把朋友的錢還了……
債都沒清,怎麼好意思去上門借住?
那就……隻好先找個便宜的小旅館暫住了。
兜裡還有一百八十六塊錢。
這個錢,放在幾年前,還是能用上一些天的。
但千禧年前後這幾年,經濟飛速發展,物價也跟着騰飛的。
歐秀華人在監獄裡,對外界情況不是很了解,但出獄前幾天,也小心打聽過。
這一百八十六塊錢,怕是用不了幾天的。
投奔兒子……
自己實在沒臉!
當年改嫁後,自己還管過他一陣子,後來顧康爛賭破家,自己就沒有餘力在給這個兒子撫養費了。
一直以來,都是自己虧欠這個兒子的。
如今,這個孩子才多大年級,又要養活五歲的妹妹,雖然有老人留下的房子可以住,但……生活想必一定很艱難了。
自己再去投奔他?
實在沒臉!
其實路子已經想好了。
找個便宜的旅館,最便宜的那種。
城鄉結合的區域的小旅館,一個床位,一天也就十塊八塊的。
包上半個月,還能再便宜一點。
然後盡快找一份工作。
這個年代對刑滿釋放人員還是有一些安置政策的。
出獄前,也拿到了監獄開的介紹信。
一些對口的單位,是在政策之下是可以接受刑滿釋放人員的。
但工作肯定不會太好。都是一些工廠女工,或者是賣勞動力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