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葉子還小,很多事情做不了,而且公司平時很多東西,還需要當老闆的簽字的。
所以,想來想去,就還得要麻煩您了。
到時候,把股份變更到您的名下吧。”
歐秀華動容了!
這不是小錢。
她是知道的,兒子在外面和磊哥還有張林生做的那些個生意,投了幾百萬。
這可是價值幾百萬的産業!
2001年,幾百萬對于普通人來說,還是那種天大的橫财。
誰家有個幾百萬,那都是标準的屬于“有錢人”的範疇了。
這種合夥做生意的事兒裡,一個合夥人出事兒,被其他人合夥吞掉,才是經常聽說的。
而很少聽到這種主動把産業讓出來物歸原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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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店裡的生意影響挺大的。
尤其是在陳諾剛失蹤的頭一個月。磊哥和張林生得知陳諾失蹤後,幾乎都是扔掉了店裡的生意不管了。
兩個人忙前忙後的找了足足一個月的時間。
在金陵,甚至還跑去了外地。
磊哥去了滬市,張林生去了西北郭氏那兒碰運氣。
兩個人滿世界亂轉,想了所有能想的法子。
磊哥甚至還托了警方裡的朋友打聽内部的流程。
一個多月都把生意關掉沒做。
後來一無所獲後,又忙着照顧和安頓陳諾家裡的母親和妹妹。
說盡心,那是百分之百絕不假的。
原本張林生還想繼續找的——畢竟年輕人一根筋,不肯放棄。
但還是磊哥終于想明白了一個事兒。
他有一天拉着張林生談了一下。
磊哥的意思很簡單:諾爺那麼大本事,出事兒了,若是他自己沒辦法回來,那麼憑借自己和張林生,怕是也找不到人的。
而且,磊哥是混社會多年的,做事總想着要留下條後路……
“我們這麼找下去,店裡生意沒人管的話,再這麼下去就黃了!
生意黃了,我們倆無所謂的。
我大不了今後回堂子街折騰黑車去。
浩南哥你一身本事也不小,而且又年輕,将來總有地方找口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