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搬家吧。”鹿細細笑着:“買的别墅早就裝修好了,也是時候可以搬家了。”
“怎麼忽然想起來搬家了?”陳諾有些好奇。
“以後家裡多了一個人啊,這麼小的房子也不夠住嘛。
而且,媽媽就住在對門,總不好當着她的面,讓她看着自己的兒子,帶着兩個老婆生活吧。”
鹿細細竊笑。
陳諾表情有一點尴尬:“可……搬家的話,媽媽她不過去一起住麼?”
“她和侯常偉叔叔其實早就準備領證了,之前你和西德走了,一直不在家,所以她就沒辦,就想着一定要等你回來。
現在你回來了,就别讓她繼續耽誤着了。她和侯常偉兩人相處挺好的,而且年紀都不小了,耽誤下去不好。”
陳諾想了想:“結婚是好事,我明天跟她聊聊。而且,就算她和侯常偉結婚了,也可以和我們一起住啊,反正我們買了兩套别墅,都挨着在一起的。”
“你傻啊。”鹿細細翻了個白眼:“你是好心,可……人家侯常偉未必願意啊,你母親也不願意的。”
陳諾一想,也對啊。
站在侯常偉的立場上想這個兒。
自己中年喪偶,另娶了一個。
自己有手有腳,有工作有房子。
結果結婚了,住到女方的兒子買的房子裡去。還是大别墅大豪宅。
這像什麼話?
入贅麼?
還是中老年了開始吃軟飯?
可就算是入贅或者吃軟飯。
也都是吃女方的,或者女方爹媽的。
哪有吃女方兒子的?
好說不好聽啊。
這要是個貪錢的,估計樂的屁颠屁颠的就來了。
可侯常偉不是這種人,這個男人還是挺有點骨氣的,品行也正。
多半是不想的。
而歐秀華的想法,猜測一下也不難。
自己改嫁,把兒子丢給了奶奶。後來自己锒铛入獄,就沒管過孩子,出獄後還是靠着兒子養着。
要是一直這麼着,也勉強說的過去。自己住在親兒子家養老,也就罷了。
可哪有自己再嫁,給兒子找了個後爹。
讓兒子還養着後爹的?
天底下沒這個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