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吧,你平時吃飯,起身的時候,腿不小心磕了一下桌子,青了一塊——這也叫軟組織挫傷。
就這要五千?
陳諾笑了笑:“給呗。”
磊哥抓了抓自己昨天剛刮過的光頭:“我也這麼說呢,給就給呗。”然後壓低聲音:“事後咱們再找回場子就是了。
但現在寸就寸在,羅青他心裡過不去這個事兒。”
“他咋了?”
“他不肯道歉。”
陳諾搖頭:“有意思了。”
一般流程,是。
道歉是基礎,賠償多少,那就看雙方調解協商。
問題是,羅大少不知道咋了,死咬着牙不肯道歉。
他不道歉,警察怎麼做筆錄寫結案語?
哦,涉案人不肯道歉,但賠償五千塊?
天底下沒這麼寫結案語的!
而且,說穿了,這個事兒的基本邏輯是:
訛你錢的人,不在乎你道歉不道歉,人家要的是錢。你給錢就行。
警察不在乎你賠多少錢——錢又不是給派出所的。
警察在意的是你道歉——這是一個态度!
你打人了,就是你違法,你道歉是基本态度。
死咬着不道歉,那就是在死杠警察。在讓警察為難。
陳諾注意到,自己和磊哥聊天的過程裡,不遠處那個女孩,仿佛是聽見了什麼,好像是聽見磊哥提到羅青的名字,就下意識的擡頭朝着這裡看。
但是可能怕自己聽的不清楚,又有些猶豫糾結的樣子。
陳諾心中一動,他起身,朝着女孩走了過來。
“你好。”
“啊?你,你好。”女孩有些忐忑。
“我們是羅青的家屬。”陳諾一句話,讓女孩臉上的畏懼消失了,但同時,看起來好像更緊張了。
嗯,緊張之餘,好像還有幾分隐隐的……愧疚?
陳諾就自我介紹了一下一句之後,就故意停下不說了,靜靜的看着這個女孩,微笑着。
女孩吞了一下吐沫,似乎糾結了一下,但語氣還算是比較笃定的,開口道:“我,我叫丁倩。”
“嗯,你好,丁倩。”陳諾隻是随意打了個招呼,依然,等着丁倩繼續說。
他故意不多講,隻是想看這個女孩,她會怎麼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