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種人,張林生的評價是:
腦子傻叉。
審美傻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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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侯常偉的事兒,當然不是這夥人有意挑釁。
侯常偉就開了一輛單位裡送貨的面包車,人家當然看不上這種人,不會挑釁他。
但是,這夥人開車橫沖直撞慣了,晚上在那個路口,侯常偉在那兒沒動,按照交規老老實實的在等候區,等待左轉綠燈。
側面就有一輛改裝馬自達沖過來了。
明顯是對方闖了紅燈的。
然後側面就撞上了老侯的面包車。
車速算是有點快,幸好的是,開車的那個傻叉,發現自己闖紅燈了,緊急刹車,汽車已經在制動了。
是慣性作用下撞上去的。
老侯的面包車是中段被撞上,車直接就一頭紮了出去。
沖撞區不在駕駛室,但面包車被撞出去後,撞上了路邊的安全島的柱子。
老侯受傷。
而開馬自達的那個家夥,傷的比老侯更重一些。也在醫院裡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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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占理麼?
當然不占理,一丁點都不占。
但是這種人是不講道理的。
不占理,人家也要嚣張,也要叫嚣,也要耍橫。
在他們看來,他們就該這樣,這樣是天經地義的。
你不順着他們,那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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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林生和交警交談完,知道事情是怎麼回事了,就點點頭。
交警對張林生道:“事故處理書,明天去交警隊裡簽字然後拿。我們的處理就到這裡了。
雙方應該都有保險,接下來賠償的事情就走保險公司。
不過我看你啊,小夥子,這事情有些麻煩的。”
張林生明白交警的意思。
對面這群人,顯然是不會講道理的。
就算是交警的事故處理書,認定了對方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