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第9頁)

現在的沈若惜,已經完全沒有以前的自卑和膽怯。

所以,人生長的環境和陪孩子長大的人極為的重要。

像是賈暖暖這樣不斷的給沈若惜灌輸:你是沒有人要的小可憐,沈家人重男輕女不要你。

是個正常人都會覺得父親的家族就是如此,不要她,她就是一個不被重視的小可憐。

但事實上是賈媛媛不讓沈家人接近女兒。

而委托者就是一個糊塗蛋。

沈默次日帶着賈媛媛來到警局。

警察已經從沈瀚業的口中知道沈若惜的母親賈媛媛也參與其中,隻是警察去抓捕賈媛媛的時候,發現賈媛媛已經出逃。

沈若惜是作為證人來到警察局。

在沈默的示意之下,沈若惜把手機交給了警方,讓他們看到賈媛媛和她的全部短信。

由此警察推斷賈媛媛夥同沈瀚業要綁架賈媛媛,最後綁架失敗。

然而,将賈媛媛的行為界定為綁架似乎并不妥當。

畢竟她正是沈若惜的親生母親。

盡管沈默目前正與賈女士進行離婚訴訟,但雙方尚未正式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也尚未有法律判決。

因此,賈媛媛的行為更準确地描述應為極端行為。

沈瀚業最後是被判了綁架未遂,但因為他是自首,且行為良好,所以被判了半年。

但那些歹徒可就慘了,另外三個沒有被通緝的在警察的審訊之下,将所作的案子也盡數供出。

數罪共罰兩名通緝犯被判死刑,一個二十年監禁,另外三個情節較輕但也被判了十年有期。

消息傳出來,沈家人一陣的後怕,原本賀嬌對沈默把女兒往假小子方向培養有着諸多的不滿,但經過這次卻是無比贊同兒子的決定。

事後,沈瀚業家中向沈瀚峰一家前來緻歉,被沈默婉拒。

沈默知道這件事沈瀚業不過就是給兒子扛罪的替罪羔羊,罪魁禍首自己不出來,所以這樣的歉意,他也不會收下。

又過了一個星期,沈默和賈媛媛的離婚案開始進入了審理階段。

兩個人婚前有過協議,所以财産方面,除了之前沈默贈與給賈媛媛的,并不需要額外的付出,不過兩個人搶的是女兒的撫養權。

沈若惜過完年已經有九歲,所以法庭就讓沈若惜自己說出想要跟誰。

沈若惜在賈媛媛不可置信的眼神之下,選擇了沈默。

就此,賈媛媛看向沈若惜就像是一個背叛者。

休庭的時候,賈媛媛還不顧一切的想要沖到沈若惜的面前。

被沈默的保镖擋下。

雖然現在離婚沒有了冷靜期,但離婚雙方如果沒有達成協議,還需要不斷的拉扯。

這個過程中,沈默發現過家裡的保姆給沈若惜下藥。

也發現從來不聯系沈若惜的同學過來聯系她,找她出去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