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9頁)

“對了,你們家房子有房産證的嗎?”

“隻有一本紅色的本本,是土地使用證,那本證在我姐那裡保管着,我姐聰明,當年我們被趕出來時,我姐去偷了我們的戶口本和土

地使用證。”

她當年才十歲,就不懂得這些。

突然間失去雙親,她都不知所措,隻知道哭,幸好有姐姐在。

因為,商太太早就知道海彤姐妹倆與老家人的矛盾。

但聽着海彤說起當年,商太太還是陣陣的心痛,又氣憤不已。

想想姐妹倆,一個十五歲,一個十歲,面對豺狼般的親戚,她們無力守住父母的賠償款,也守不住父母留下來的家産,隻能在外面漂泊,相依為命。

商太太從女兒嘴裡得知海彤是閃婚的,據說是為了讓姐姐放心,海彤才會閃婚,從而搬出姐姐的家。

别人不能理解海彤的做法,商太太能理解。

姐妹倆相依為命十幾年,海靈當姐姐的已經習慣了護着妹妹,就算妹妹長大成人,有賺鈔能力,可以自己租房住的,但是海靈是不會放心的,總覺得妹妹在自己身邊,她才能放心。

除非妹妹嫁了人,有别人代替她愛護妹妹了,她才能放心。

這就是海彤閃婚的真正原因。

體會不到姐妹倆之間那種相依為命,誰也離不了誰的感情,就無法理解海彤為什麼要以閃婚作為代價,搬離姐姐的家。

“有證在你們手裡,這就更好辦了。”

商太太拍着海彤的手,“放心,姨媽一定會幫你們讨回公道的。”

“姨媽,我和我姐也能要回我爸媽留下來的房子。”

她父母留下來的家産,爺爺奶奶要分,也分不走全部,總之,他們想完全霸占房子,那是不可能的。

原本,姐妹倆想等爺爺奶奶死了,她們再回老家收回房子的。

沒想到老家那班極品,先來找事情。

那就提前打官司了。

第594章

“姨媽知道你們姐妹倆不是那種任由人欺負的性子,姨媽是替我的妹妹讨個公道。”

海彤便不說話了。

姨甥倆說了一下午的話。

傍晚五點,商太太堅持要跟着海彤一起去陸氏集團接海靈。

海彤隻能由着她。

于是,海彤開着車,載着陽陽,帶着商太太一行人,浩浩蕩蕩地去陸氏集團。

沈曉君和良姨就沒有跟着去。

車行到半路,海彤忽然記起了老太太。

貌似一個下午,都沒有看到奶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