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趙衛東之間,
總算可以徹底結束了......
接下來幾天,我躺在冰冷的病房裡無人過問。
出院那天,我準備去謝過為我引産的醫生,剛走到樓梯間便看見婆婆張改梅和沈美花去到隔壁診室。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不住跟了上去,裡面醫生正在産檢,随後道:
“孩子很健康,可以出院了!”
婆婆高興地扶着沈美花走出來,而我則趁着無人注意進去看了眼她的病例。
上面竟然寫着患者沈美花懷孕兩個月零三天。
明明之前一直說的是三個半月,而大哥去世整整三個月。
我果然猜得沒錯,這孩子就是趙衛東的。
了然于胸後我眼疾手快地将病曆紙撕下,
是時候有筆賬該算了。
回家的路上,經過郵局收到了一封電報。
打開裡面是從京市郵寄過來的返城介紹信。
有了這個,我即刻就可以回家了。
正當我高興的朝軍區大院走時,路過的嫂子紛紛議論紛紛,
“聽說了嗎,她在外面搞破鞋被趙團長發現了!”
“怪不得那天發那麼大火,都被揍出血來。”
“就是說啊,這麼不要臉的狐狸精怎麼還有臉回來,真是有辱軍人家屬風範!”
.......
估計是住院這幾天他們把離婚這事甩鍋到我身上了,之後好名正言順的和沈美花在一起。
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盤。
我聽着閑言碎語打開家門,隻見桌子上擺着一本紅色的離婚證,以及我的行李被人歪七扭八的扔在地上。
“孫淑華,你已經和衛東離婚,拿着你的東西滾出去。”
婆婆李改梅見我進來,叉着腰坐在沙發上。
前世,她沒少從我這裡拿走糧票和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