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第2頁)

我沒有家人,

林鳳自請照顧我們。

躺着又養了一個多月,

我終于能下地了。警察局那邊終于也有消息,

說我婆婆始終都不承認殺了我二個女兒。

因為有村裡其他人指認,

她隻承認我是她花三萬買來的。

這場周旋可能還要持續一段時間。

隻是在有一天的清晨,

下着霧蒙蒙的細雨,護士進來告訴我,

她死了。

她到死都沒承認。

林鳳二日後被帶走了,村長,何發平也都陸續被判了。

我的穗穗,

病又重了一些。

其實我做好了與她告别,這一世她沒能在那個逼仄的屋子裡等着預定的命運,她不該在那樣的地方生活。

我離開那個城市,

帶着穗穗去了平城。

五年後,

林鳳找我們母女,

我們就生活在一起。

我問她怪不怪我,

她說,「不怪,我沒你的膽量。雖然受了罰,如今也算坦然,

此後隻想餘生都活在陽光下。」

其實我不知道平城是不是我的故鄉,我不記得是平城,還是坪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