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他又放出來幾張診療單,子涵媽媽被怼得啞口無言,隻能默默吃下這個啞巴虧。
「算了算了,這粽子我就當作是被狗給吃了,不收你錢了。」
「但是其他人,必須在明早之前把錢轉我,否則别怪我把事情鬧大。」
「我的店可是幾千粉絲的網紅店,要是被我曝光你們賒賬,在座的各位都沒有好果子吃。」
我心平氣和地看着,因為第二天還有課,臨睡覺前我給小月媽媽喂了顆定心丸。
讓她幫忙向大家傳達一下,子涵媽掀不起什麼大風浪的,千萬别當冤大頭交那五十塊錢。
10
隻是我沒想到,第二天我來到學校,居然被領導約談了。
領導眉毛緊鎖,上來就問,
「你和那個子涵媽媽的恩怨還沒解決嗎?你知不知道她把你投訴到教育局了。」
「她說你不經過家長的同意,拿班費給全班買蛋糕,卻不給她請假的兒子準備一份,故意孤立邊緣化她的小孩。」
「她還說,你作為班主任幹涉班費的使用,私自拿着班費去做人情,把班上兒童節的蛋糕訂單交給熟人做。」
「林老師你知不知道,她投訴的内容,特别是第二項,要是被調查屬實,輕則被重點關注,重則飯碗不保。」
領導嚴肅道。
我意識到事态嚴重,詢問領導道:
「那要是我能夠證明自己的清白,這危機是不是就解決了?」
領導點頭,「當然了,你要是能自證清白,我願意幫你把證據遞上去。」
于是我開始一件件地澄清,
「首先,子涵媽媽應該是誤會了。我并沒有私自動用班費。」
「班上孩子确實吃了小蛋糕,但那些都是我個人出錢買的,絕對沒有動用班費。」
我将班費的明細以及跟小月媽媽的支付記錄都截圖發給了領導,證明自己并沒有挪用班費。
「至于子涵媽媽投訴我跟蛋糕店老闆有私交,故意把班上生意交給他做這件事。」
「首先,
這次蛋糕是我自己掏錢買的,我願意花錢給誰做生意,是我自己的自由吧。」
「其次,我跟蛋糕店老闆并沒有私下往來,隻是正常的店主和顧客關系,是家委們一緻認為他家蛋糕味道好,
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