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第9頁)

翠微因為沒有架子,也故意跟女同學交好,所以女同學心裡雖然會有一點點酸,但是大家跟她關系其實都不錯,不願意坑她。

“沒事的老師,我們在早讀。”雲飛道。

他說話了,老師笑了笑,那就當是在早讀吧。

但是下了課,王輝日記本事件還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傳遍了校園。

一個課間10分鐘的時間,全校90%的學生都知道了。

老師也知道了。

第3137章

老師很為難,事情鬧得這麼大,他們裝聾作啞也不好,但是較真的話,王輝也是受害者,自己的日記被當中讀出來已經很尴尬了,暗戀也沒有罪。

“聽說他故意的。”一個女老師對雲飛他們班的班主任說道。

“不至于吧,都還是些孩子。”班主任小聲道。

王輝那個人他偶爾下課的時候見過,來找他妹妹...現在看來未必是來找妹妹。

但是這個人看起來挺幹淨挺斯文,長得很好,五官端正沒有那麼多鬼心眼的樣子。

再說,才十三四歲的孩子。

“哎呀,現在的小孩子可不是我們那時候了,傻兮兮的什麼都不懂,天天就知道寫作業,幫家裡幹活,現在的小孩子,電視電影看過了,什麼都懂!”女老師說道。

“你忘了我們班以前的那個誰?從小學就開始敲詐勒索!好幾年才被人發現,這要是以前,你能想?”女老師道。

她們班有個男生,學習特别好,各方面表現都很好,特别會跟老師拉關系,人也長得很正氣,從小到大都當班長。

但是去年才爆出來,他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就以自己班長的權利敲詐勒索同學,如果不給他好處,他就把他們不完成作業啊、上課看小人書啊、說老師壞話啊等等這些事情告訴老師!

真管用!

這些事情對于孩子來說是天大的事情,他們為了不被老師訓,真的交錢。

一開始一次隻要幾毛幾塊,後來就發展成幾十幾百。

最後遇到個家裡有錢的同學,他膽子就大了,一次管人要幾千!

那家再有錢給孩子的零花錢也有限,小男孩沒錢之後就開始偷家長的錢,然後才被抓到,逼問出來。

事情才暴露了。

後來這孩子就被開除了。

雖然還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但是這種孩子他們堅決不要。

對方家長自己也不敢繼續呆在這裡了,因為很多受害者過來要他們賠錢!

那可賠不起。

這熊孩子敲詐了這麼多錢完全沒有跟家裡說,都自己花了!吃喝玩樂,去遊戲廳花光了。

事情曝光之後,一家人連夜跑了。

班主任也想起來了,他當時也沒想到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能幹出這種事,而且開始幹的時候還沒有10歲。

“如果真是他故意的,有點不高明啊。”另一個老師道:“現在他得到了什麼?除了人人喊打,人人笑話,得到葉翠微同學的青睐了嗎?我看他不像這麼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