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婉道:“難怪千雪怕你,在你面前,啥事情都瞞不住你,你說那淩旭靠譜嗎?”
夜尋道:“感情不是别人可以參與的,要自己談,靠不靠譜,不是談了才知道?”
“好吧,那我們就坐等吃喜糖,不過她要是被欺負了,我肯定上門揍死淩旭。”
淩旭這個人,不幹什麼的時候,吊兒郎當,是個妥妥的富二代。
他要認真起來做一件事情,誰都能感覺到他的心意。
這不,哪怕家裡有很好的廚師,他每天早上,在王千雪六點半起床的時候,準時送上早餐。
在王千雪吃早餐的時候,體貼地送上牛奶。
化妝品,鮮花,香水,口紅,這些每天變着花樣送。
不會太貴,讓王千雪不敢收,也不會太廉價,都是女孩喜歡的東西。
這天,王千雪整理蘇清婉不要的東西,看見有好多大牌的衣服,都沒穿過,就要丢了。
有的穿過一次,還是嶄新的。
王千雪舍不得丢,就收起來,放進衣櫃裡自己穿。
淩旭幫她整理,看見她莫名其妙的舉動,“你把這些放衣櫃裡幹嘛?”
“留着,我穿。”都是普通家庭長大的孩子,哪裡舍得丢了。
淩旭看了她的衣櫃一眼,裡面很多大牌,“這些不會都是蘇總丢了不要的吧?”
“有什麼的?婉婉又不是外人,再說,這些衣服我穿得挺好的。”
王千雪說完,把他手裡的衣服搶過來,“你出去,我不要你整理。”
淩旭小聲道:“蘇總那麼有錢,怎麼不送你幾件衣服。”
“怎麼,你道德綁架?婉婉有錢是婉婉的,我需要什麼自己靠勞動獲得,你敢在我面前說婉婉一個字的壞話,你就出去。”
王千雪維護蘇清婉是維護到底的。
“好好,我的錯,我不說你的婉婉,咱們今晚出去逛街呗。”
“幹什麼?”
“我想買一些衣服,你陪我去呗。”
王千雪想了一下道:“行。”
想着兩人現在在談戀愛,她這個女朋友,的确是要陪着他。
晚上,兩人出門。
到了商場,淩旭說是給他自己買衣服,實際上帶着王千雪去了女裝店。
“千雪,你先選,看中什麼?咱們都買回去。”
“我不需要,家裡衣服太多了。”
“你需要。”淩旭幹脆幫她挑選,選了一大堆,“你不想試,那就全部打包起來,帶回去。”
王千雪怕買回去不适合浪費錢,隻能一件衣服一件衣服地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