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6頁)

  什麼時候銀行還要證明銀行的錢是銀行的了?

  李默真的想大罵一句,可是他已經被警告過一次了,再警告一次罰五十,嚴重的話直接退出庭審。

  沒有任何的辦法,他隻能迫使自己沉下氣來。

  舉起手開口。

  “審判長,我反對對方律師的說法。”

  “客戶在銀行内,銀行有權利保障客戶的安全和隐私,銀行客戶還沒有離開銀行,錢當然是要算在銀行身上,因為被搶客戶的錢的損失,需要銀行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根據責任的劃分,客戶沒有離開銀行大廳範圍,那麼錢自然就算是銀行的!”

  “根本不用區别搶的是銀行還是客戶,劫匪搶劫的不管是銀行還是客戶的,在銀行大廳内,都屬于銀行的财産!”

  李默緊緊的盯着原告律師席位,對蘇白充滿了怨念。

  蘇白無所謂的笑了笑,舉手申請。

  “審判長。”

  “關于南都銀行方面對于在銀行大廳被搶,客戶沒有離開銀行大廳範圍,财産損失屬于銀行責任,所以客戶的錢也屬于銀行财産的問題,我提出異議。”

  “審判長,這是半年前的一場訴訟案件,訴訟案件是當時一名銀行的客戶在銀行取錢,錢剛拿到手,就被一名在伺機等待的搶劫犯作案人員盯上了,搶走了當時銀行客戶的十五萬元,随後事後搶劫犯落馬,但是由于錢已經花沒了,人也拿不出來錢。”

  “所以當時的取錢客戶尋找銀行索賠,一紙訴訟将南都銀行告上了法庭,但是銀行卻以離櫃概不負責,當事人沒有保護好自己的财産為由提交論證,最終導緻那名取錢的客戶敗訴。”

  “這難道就叫南都銀行會保護客戶在銀行大廳内的财産安全嗎?這就是南都銀行方面說的沒有離開銀行,客戶的錢受到銀行的保護,損失由銀行承擔嗎?”

  “對此,我方保持否認态度。”

  “審判長,我方申請當時的那名取錢客戶當事人證人入場。”

  于彩霞微微點頭。

  咚!

  法槌落下。

  “原告律師申請證人入場,同意。”

  聲音落下以後,法.警帶着一名年紀大約四五十歲的大媽走進了庭審現場。

  大媽一走進庭審現場,就直直的盯着李默。

  李默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有了一種不好的預感。

  審判台上,于彩霞誦讀證人相關資料。

  “上場證人,姓名王敏,年齡,四十六,身份是否屬實?”

  王敏用力點了點頭:“審判長大人,我是王敏,身份屬實。”

  于彩霞确認身份以後,繼續開口:“證人身份屬實,請描述相關情況。”

  王敏聽到了這句話以後,似乎找到了宣洩口,聲音震耳。

  “半年前我在南都銀行存了一筆錢,錢可能在南都銀行看起來不多,十五萬,但那是我和我家那位辛苦了好幾年給兒子準備的彩禮錢,當時我剛把錢取出來,就有一名該死的!”

  “哦,對不起審判長大人,我不該說髒話,是作案人員。”

  “就有一名作案人員把我和我家那位的辛苦了幾年存的錢搶走了,後面找到的時候錢已經沒了。